※ 引述《RAV (踏雲人)》之銘言:
: ※ 引述《JASON (樹上的貓咪)》之銘言:
: : 嗯 群組織章程很清楚地沒有這條規定
: 第 十六 條 凡有下列任一情形者,其群員資格喪失:
: 一、 學籍喪失。
什麼叫學籍喪失?
大學部升上研究所 學籍還是在台大啊
: 二、 年齡不符總會羅浮童子軍之規定或為本團服務員者。
: 三、 連續三次群內正式集會無故不到。
: 四、經榮譽評判庭議處後,經全群大會決議者。
: : 總會方面 講是講18到21歲啦
: : 不過登記時還是以18到26歲作為認定的標準
: 這讓我們覺得很曖昧
: 誰說 講是講18到21歲啦
: 規定就是規定
ㄟ...我覺得你搞反了...
章程條文說的群員資格是根據總會方面對年齡的認定
那 總會怎麼認定我們也管不著
既然總會已經核准所有人的登記 那麼 我們沒理由否決吧...
難道 台大羅浮群偉大到可以更改總會或北市會的決定?
何況 真的要管總會規定的話
我們群是不是沒有做到 "羅浮群的組織以小組為基礎"
為什麼這麼基本的東西大家睜一隻眼畢一隻眼
偏偏要在這種年齡問題作文章?
我看不出有任何必要性...
: : All right...我不是很清楚榮評庭的運作
: : 不過我倒想問 為什麼需要澄清啊?
: : 是誰在混淆視聽?
: : 到目前為止似乎沒有聽到任何正式群員對這些現象有過懷疑...
: : 真要澄清的話
: : 那是不是連您老去年有沒有三項登記都要勞駕榮評庭出面說明?
: 不是很清楚你上述的用意
: 總之 三項登記(團登記 服務員登記 童子軍登記)
: 我自1988年至1992年登記為台大羅浮群的羅浮
: 1992年至1998年七月畢業前就一直登記為台大團的服務員
: 直到1997年七月服兵役至今不能登記為服務員(服務員會議的共識)
: 何來的連您老去年有沒有三項登記都要勞駕榮評庭出面說明
: 你以為我現在還是用服務員的身分在教訓你們嗎
我的意思是
既然你可以自行說明自己是否登記為服務員
為什麼其他人不能自行聲明自己是羅浮呢?
為什麼誰要登記為服務員還是羅浮都要經過榮評庭?
: 講穿了只是以一位老團友的角色在看看你們的作為吧
: 台大羅浮群早在那個人治的年代轉變到法治的團隊
: 沒想到我只是點出你們現在不合理的地方
: 就那麼沉不住氣
事易時移 變法宜矣...
法先王之所以為法 並不是法先王之成法啊...
: 法規好好看清楚 更要了解法規為什麼要那樣訂
: 它的動機為何 不完善的地方可以修 可以訂
: 如果它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
: 但有人故意漠視法規 在我的觀點一定要點出來
: 讓伙伴知道 為什麼就是有人自己訂一大堆規定要別人去遵守
: 而自己確不去實踐
: 伙伴要懂得自我省思 才能看透自我
不想講得太明白
不過 到底是誰省思 誰沒有省思 還很難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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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