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87)公告028號
中華民國88年5月29日
台大羅浮群榮譽評判庭公告
主旨:說明於五月十七日召開之第三次全群大會所決議有關凍結榮評庭之相關決議。
說明:
一.凍結榮評庭之緣由:
有感於榮評庭之職權日趨形式化,未能有效促進團部之運作,且無法達成傳承
交接之重責大任,因此特提出凍結案,以期能達成擴大團部伙伴對榮評庭相關事項
思考之空間。
二.提出條文:
依據榮評庭組織章程第二十一條規定於參選榮評庭人數不足時,應於十日內召
開臨時全群大會,故於此次全群大會對於若十日內無四人以上之正式群員參選榮評
庭時,將凍結團組織章程中,有關榮評庭的所有規定,凍結解除之事項由全群大會
授權榮評庭以公告方式為之。
三.達成之決議:
基於團組織章程第二十二條(全群大會經正式群員過半數以上出席始得召開。
所決議事項除非另有規定,否則以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上通過方始有效。)之規定
,第三次全群大會通過榮評庭凍結案,特此公告之。
台大羅浮群
榮譽評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