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87)公告029號
中華民國88年5月29日
台大羅浮群榮譽評判庭公告
主旨:公告台大羅浮群榮譽評判庭凍結後相關事宜
說明:
一、凍結案經公告後於八十八年幹部交接起生效。
二、榮評庭凍結後中國童子軍臺北市二七二團羅浮群組織章程規定重要職權之處理
如下:
1.「對群員之一般表現,依童軍榮譽制度獎懲之。」之職權停止施行。
2.「審核或推薦群員代表本群參加群外訓練、活動、服務及接受各項榮譽。」之職
權委由當屆群長行使之。
3.「審核群長候選人、副群長人選及榮譽評判庭委員被提名人之資格。」之職權停
止施行。
4.「依據童軍精神,審核正式群員之資格。」之職權委由當屆群長行使之。
5.「督導群務運作」之職權停止施行。
對於榮評庭代理之童軍基本常識考驗部分,回歸由訓練暨考驗委員會負責。
三.台大羅浮群榮譽評判庭凍結後職權之恢復,得有四名以上願意擔任榮評庭一職之
伙伴,並由當屆群長召開全群大會補選及訂定後續相事宜。
台大羅浮群
榮譽評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