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88)公告001號
中華民國88年11月19日
台大羅浮群 榮譽評判庭 公告
主旨: 全群大會群員資格審核問題。
說明:
有鑑於全群大會連續兩次的流會,經榮譽評判庭會議檢討,發現該會議的正式群員
名單有其資格上的瑕疵:部分的三、四年級及研究所的伙伴,由於並未履行本學年群員
義務,且全群大會不克出席,使得每次的全群大會都面臨流會的問題。
榮譽評判庭依據本群組織章程第十三條第二款:按時繳納群費是群員之義務。因此
決議未繳納本學年群費之伙伴並沒有本學年之群員資格。實際的全群大會正式群員名單
訂定方式應為已宣誓且已繳納群費之伙伴。未繳納群費之團友如欲恢復其群員資格,請
於三項登記前向總務儘速繳納。成為團友之群員,其群員資格喪失,不得享群員之權利
。群員之權利請參照本群組織章程第十四、十五條;其他應享權利舉例如下:借用團部
器材福利、借閱圖部檔案及圖書、領取通訊錄、得被推薦代表本群參加群外活動、全群
大會及團集會之通知等。而全群大會時,為使群務運作更為完善,也歡迎團友列席指導。
全群大會之出席情形,請群員們除了履行義務外,並維持自身負責及準備之童軍精神:
第一、 出席請務必準時。
第二、 若有事不能及時趕到或重大事件不克前來,請於一日前向召集人或群長副群
長或小隊長聯絡通報,以免浪費眾人之等待時間,也使主辦人便於掌握人數。
第三、 依據本群組織章程第十六條第三款:連續三次群內正式集會無故不到,喪失
其群員資格。
台大羅浮群
榮譽評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