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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AV (踏雲人)》之銘言: : ※ 引述《JASON (樹上的貓咪)》之銘言: : : 嗯 群組織章程很清楚地沒有這條規定 : 第 十六 條 凡有下列任一情形者,其群員資格喪失: : 一、 學籍喪失。 : 二、 年齡不符總會羅浮童子軍之規定或為本團服務員者。 : 三、 連續三次群內正式集會無故不到。 : 四、經榮譽評判庭議處後,經全群大會決議者。 沒請出這東西我還沒想到... 我想這東西是因為我說我要死賴在羅浮群所產生的... 而我會這麼說是因為我現在不想加入服務員... 而這個議題使於『為啥沒有人想將台大團搞成複式團』... 這時候請出這個東西的話... 我就看到了一枝矛跟一面盾... 在這一系列的文章看下來... 以後台大團要真的有幸發展成完整的複式團... 那麼.... 台大團的小狼、童子軍、行義要非常厲害... 一定要考進台大才能加入羅浮群.... 換個角度講... 為了不讓小朋友們壓力太大... 不要成為複式團好了....:D 再換個角度... 是不是我們的『群組織章程』真的有那麼好? 聖經嗎? 討論討論... 如果真的要在我這種人的資格上做文章的話... 那麼.... 我就以新生的身份加入羅浮群... 重新考驗... 然後復誓... 沒問題了吧... 那麼... 哇哈哈...我交團費囉... 請問啥時可以開始考驗ㄚ? : : 總會方面 講是講18到21歲啦 : : 不過登記時還是以18到26歲作為認定的標準 : 這讓我們覺得很曖昧 : 誰說 講是講18到21歲啦 : 規定就是規定 我想.... 這在當初二讀的時候... 已經把這條條款視為柔性的了... 只要總會願意讓我們登記... 那我們就沒話說... : : All right...我不是很清楚榮評庭的運作 : : 不過我倒想問 為什麼需要澄清啊? : : 是誰在混淆視聽? : : 到目前為止似乎沒有聽到任何正式群員對這些現象有過懷疑... : : 真要澄清的話 : : 那是不是連您老去年有沒有三項登記都要勞駕榮評庭出面說明? : 不是很清楚你上述的用意 : 總之 三項登記(團登記 服務員登記 童子軍登記) : 我自1988年至1992年登記為台大羅浮群的羅浮 : 1992年至1998年七月畢業前就一直登記為台大團的服務員 : 直到1997年七月服兵役至今不能登記為服務員(服務員會議的共識) : 何來的連您老去年有沒有三項登記都要勞駕榮評庭出面說明 : 你以為我現在還是用服務員的身分在教訓你們嗎 : 講穿了只是以一位老團友的角色在看看你們的作為吧 : 台大羅浮群早在那個人治的年代轉變到法治的團隊 : 沒想到我只是點出你們現在不合理的地方 現在我想.... 沒有不合理吧... 當年都說要跳脫學校的圈圈了... 怎麼要把學校這個範圍給扯進來... 事實上... 經過這兩年.... 我到覺得.... 到底法治到底是要幹嘛? 我覺得『法』根本是一個最後的解決辦法... 在人搞不定的時候才產生的東西... 我想... 中國古代的聖書『論語』不像是法治吧... : 就那麼沉不住氣 : 法規好好看清楚 更要了解法規為什麼要那樣訂 : 它的動機為何 不完善的地方可以修 可以訂 : 如果它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 : 但有人故意漠視法規 在我的觀點一定要點出來 那麼... 台大羅浮群就天天開全群大會好了... 天天都來討論誰漠視法規好了... 法規應該是最後最後最後沒有辦法的時候才拿出來的東西吧... : 讓伙伴知道 為什麼就是有人自己訂一大堆規定要別人去遵守 : 而自己確不去實踐 就是有別人定了一大堆法規要其他人去遵守... 那些法規真的適用嗎? : 伙伴要懂得自我省思 才能看透自我 有時候自我省思過了頭是會走火入魔的... -- ############### @ 享 受 生 命 @ @ 認 真 生 活 @ @ 快 樂 生 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