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verLeader (台大羅浮群群長)》之銘言:
: 各組各小隊報告
: 童軍週總幹事報告
: 小狼夏令營活動
: 小骨頭以及幹部考驗以及宣誓狀況
: 興趣小組運作方式討論
: 幹部生涯回首以及展望
: 臨時動議
: 附錄
: 學術小組運作辦法草案
: 一 每學期想要繼續運作的小組於上一學期末,或學期初兩週
: 內跟群長登記。
: 二 小組人數至少三人,並要有一召集人統籌小組運作事宜
: 三 新小組成立需在跟群長登記過後,試運作一個月後
: ,確定具有運作能力後,經核可之後方可成立
前三項不錯 可防止空殼學術小組出現
: 四 學術小組應有固定聚會時間,並應在學期期末做出成果展現
請問固定的涵意為何
是固定某一天 還是某段時間內固定幾次
: 五 學術小組有每學年在第一次全群大會中提報預算的權利
: 六 學術小組可以以童軍社的名義在校內借場地辦活動
關於這兩項 如果群內學術小組眾多 是否要有個統籌的中心(行政上的)
如果各自開預算再各自審 效率上和公平上到時恐怕引起爭議
此外童軍社社團名義作事 是否仍須依個案逐案同意 而非以此辦法直接作背書
拿社章或以社團名義 最好還是能先知會社團行政核心 畢竟以社團名義就是
以社團全體負責
是不是要將這個行政上的業務或權責歸屬一下 可以商榷
目前似乎是群長對學術小組有最大的行政責任和權力
其實副群是很適合的人選 以免副群有位無權 浪廢人才(聯隊和行政副群太空泛
又和群長相當重疊)
如果有更適合的配置亦可
以上建議
: 七 學術小組宗旨不得違背童軍精神
良法可保障群員權利和規範群員義務 在此可見
希望夥伴們能回頭想想群內既存的各項法案存在的真正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