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校內重要通告服務
委託單位: 總務處 駐衛警察隊
聯絡人: 林漢傑
聯絡電話: 2253
一、本校校園環境優美,為供教學研究空間,部份校外人士、社團、系學會及教職員工生
就便舉辦炊煮、烤肉等活動,惟此類活動稍一不慎極易引發火警、意外事故、製造
垃圾及污染校園環境,影響校園公共安全與環境品質至鉅。
二、敬請 各單位系所大力宣導各社團、系學會及教職員工生,勿在校園(戶外、館舍、
頂樓等處)從事炊煮、烤肉等活動,以共同維護校園公共安全與環境清潔,如發現
上開情形,請速通知駐警隊處理(緊急報案專線三三六六九一一○)。
三、駐警隊亦將加強校園巡邏,對於不聽勸導者即予強制處理,必要時移送相關單位
議處或依法究辦。
學校這麼做 或許有它的理由 因為這樣方便管理 或者....???
可是我個人對這樣一紙行政命令就要全校遵行的方式,感到無法接受
這使我想起我們營火被禁止,只能使用假營火,然後我們去與學校周旋、溝通的
那段歷程
我們營火被禁 絕對不是因為那很危險、對草地傷害很大、我們都亂搞...等理由
因為上述那些情況我們都沒有發生過
而是因為學校怕麻煩 難管理 也懶得管理 乾脆編個名義禁止你們燒營火
於是 理由有:1.校規禁止在校園生火(我在大三時查過了 沒這一條ㄟ
他們口中的校規不知從哪來 )
2.其他社團也會申請要來燒營火 我們不能獨厚童軍社
(這段論述會很長 所以不打了)
3.你們以前燒營火 對草皮傷害很大 草很難長 每次那邊都禿一塊
(喔喔 奇怪也 我看了燒營火七、八次 怎麼事後隔幾天去檢查時
都沒看到這種情形發生)
於是 我瞭解到 學校的行政單位並不是一個真正在辦教育的單位
許多措施的觀點 純粹是從行政者本位的立場出發來制訂政策
然後用高壓而下的手段直接命令大家遵守 不然就要對你怎樣怎樣
若是它有心辦好教育 手段不會這麼粗糙 思考不會這麼侷限 不會推卸責任 踢皮球
還有 更重要的是 不會因為換了一個主政者 就全單位換了一顆腦袋
某些基本的原則、立場 是該永遠被堅持的 不變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4.63.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