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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建議] 關於高山病----轉錄自椰林山板
時間: Mon Jul 8 14:48:45 2002
作者: qzt (Schmid) 看板: MountainClub
標題: [建議] 關於高山病----轉錄自椰林山板
時間: Mon Jul 8 00:30:07 2002
以下轉錄自蘇文政學長vjso發表在椰林山板的文章"1997年11月玉山南峰山難討論"
希望會去爬高山的人能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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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今天在 蒼鷹登山資訊網 http://www.taconet.com.tw/etch/ 之留言板
與山友 王宏祥兄 討論的文章. (該站有一篇王兄精采的 [近十年登山事故成因分析])
1997年11月玉山圓峰山屋 "一人休克死亡" 這件的報導資料一篇, 如下:
(見telnet:140.116.6.12 成大計中山版精華區)
{
山友謝明華(男,四十六歲)與三名友人是於十一月二十八日
從玉山國家公園區內的塔塔加登山口上山,預計以三天時間攀
登玉山後五峰。謝明華與二名隊友於二十九日順利登完玉山南
峰、東小南山與鹿山後回到圓峰營地,回程中謝明華即有咳嗽
症狀,當日晚餐亦表示沒有胃口進食。
翌日三名隊友中留下一名照顧謝明華,其他兩名隊友繼續完成
預定的行程前往攀登南玉山與小南山。下午一時多謝明華在營
地發生休克症狀,兩名隊友即刻施以急救,並由另一名蔡姓隊
友趕往排雲山莊借用行動電話緊急求援。玉山國家公園警察隊
在接獲報案後,與玉管處一方面立即申請海鷗救護隊出動直升
機上山載運,一方面由警察隊和巡山員九人攜帶救護裝備入山
趕往現場。
海鷗部隊的直升機於下午三時左右出發,直飛圓峰山區上空,
然因到達現場時天候不佳,整個山區為濃霧籠罩,幾經盤旋都
無法下降,最後只好放棄吊救作業回航。而地面救難人員在歷
經四、五個小時的急行抵達圓峰營地後,謝明華已因休克多時
治不及而身亡。
}
分析:
1. 症狀紀錄只提到兩個: 咳嗽, 沒胃口.
咳嗽是肺水腫的現象, 沒胃口是AMS(急性高山症)的症狀.
2. 病程快速: 29日從鹿山回南峰路上開始有咳嗽起, 翌日上午一定還有不舒服,
所以兩名隊友去南玉山時另一名隊友留下來陪他, 到下午一時發生所謂 "休克",
可能不到24小時. 這裡所謂休克可能不是醫學上定義的休克, 而是隊友見到看起
來危急的現象, 到底是什麼危急現象文中沒有描述, 只提到 "即刻施與急救",
這裡的急救是不是心肺復甦術呢? 如果是, 那麼所謂"休克"可能已經是呼吸停止了.
高山病常常惡化快速.
3. 行程設計:
第一天從平地(合理假設)出發, 經塔塔加, 是否住約3400m的排雲山莊沒寫, 大概是吧.
第二天經約3800m的圓峰下到2981m的鹿山, 又回到圓峰.
高度適應的法則, 一般建議是: 2500-3000m間必須過夜, 3000m以上每天過夜處不可
高於前一夜300m. 這兩點顯然該隊都不符合(又有誰登玉山的行程符合這法則的呢?)
除上升太快外, 第二天貪攻山頭, 俯攻鹿山後又爬回3800m的圓峰, 太過勞累也是
高山病誘發因子之一.
4. 高山病的黃金律
第一條:
GOLDEN RULE I.
Any illness at altitude is altitude illness until proven otherwise.
在高海拔的任何病症 都應先假定是高山病 直到證明是別的疾病為止.
死者在開始咳嗽時, 甚至開始咳嗽之前可能有此文沒紀錄的症狀, 例如頭痛, 就應該警覺
到高山病了.
第二條
GOLDEN RULE II.
Never ascend with symptoms of AMS.
絕對不要帶著AMS的症狀上升高度
從鹿山回圓峰是上坡(還爬升相當不少!), 這時候若警覺到高山病, 就不應該回圓峰!
而是讓隊友回去拿帳棚睡袋到鹿山路上紮營才對.
第三條
GOLDEN RULE III.
If you are getting worse, go down at once.
如果症狀正在惡化 “立刻” 下往低海拔
鹿山回來的晚上吃不下, 隔日留營地並由一名隊友陪伴, 這過程是否有症狀惡化? 文中
沒描述, 但應該是有, 至少鹿山回程還走得回圓峰, 隔日已經無法去南玉山. 心跳,
呼吸速率都是可以判斷是否惡化的指標, AMS也有一張評量表可以打分數, "tandem gait"
(腳跟接腳尖走一直線看是否平穩)是測試腦水腫的方法. 如果 "發現惡化" 應 "即刻下降"
, 從圓峰下往排雲, 趕夜路應還可以吧?!
以上請大家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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