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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NTUConserve 看板] 作者: yhkao (void) 看板: NTUConserve 標題: Re: 奇萊行後 時間: Fri Apr 10 10:45:33 1998 ※ 引述《skywriter (紅山椒學楓葉翻飛)》之銘言: : : 看到號稱保育社團的你們卻做出最不保育的事 : : 光是今年寒假的雪山 春假的大霸 奇萊都是未辦入山證 : : 遇到國家公園警察隊被抓到 竟然可全身而退 : 看到RAV 這樣寫,我覺得非常非常有意思。 : 什麼時候"未辦入山證"去爬山,竟然會變成"最不保育的事"啦? : 只把眼光放在辦不辦入山證去爬山,然後扯上保育不保育,大有問題。 個人淺見: 入山證和高嚮證存在的目的, 是著眼於保護人, 的確和保育無關. 法律的原始設計目的也多半是希望能保護社會大眾降低社會成本. 守法的原始精神則是在於對這個社會其他人的尊重, 並不是規避懲罰. 或許有人還記得, 某縣政府發表過聲明, 未來山難搜救將向當事人收 取費用; 之前也才立法通過在颱風等期間執意在危險地區逗留勸阻不 聽者將處以罰款. 任何一次的意外, 都會讓社會付出許多成本. 所以才立法管制進出山 區. (當然, 以前的確有個目的是戒嚴時對人民的一般控制心理) 這種社會成本的估量, 並不是說我自己對自己負責或有一顆保育的心 就有所不同的. 這是入山證和高嚮證的部份: 對社會和人的尊重. 某個角度上來看, 這重要性並不亞於保育的基本精神: 對自然的尊重. 甚至我以為有一定比例的相關: 願意尊重人的, 我相信他也能尊重自然. 反之亦然. 而生態保護區的管制是從環境對現代人的載量考量上而對進出人員的 控制, 這當然是保育的理由. 載量自然不是數人頭這麼簡單的事, 正 如貴社所相信的, 懷有保育的心的人, 對環境的壓迫一定遠小於其他 人. 數人頭或許只是方便, 有一個原因就是, 心是不易從申請書上讀 出來的, 因此造成了進入許可申請的複雜難辦. 不過說到這一點, 我個人倒是傾向於對大自然的完全開放的. 我們有 時是高估自己了, 高估了以為人類會破壞大自然的平衡. 其實不是的, 當我們說「大自然的平衡被人類所破壞時」, 心中真正所想的, 多半 還是, 「所以大自然的反撲傷害了人類」. 曾聽一位學者說過: 對自然的保育的根本起點除了對自然的熱愛, 更重要的也是對人類的熱愛. 因為我們並沒有能力真正去扭轉自然 法則, 我們只有能力藉由破壞大自然的一切而傷害到自己. 所以, 我更以為, 尊重人, 在保育工作上, 和尊重自然是同等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