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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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申請出國 最長一年不限次數
‘兵役法施行法’初審通過 私立大學招生有衝擊 旅遊市場是
利多
【記者許昌平/報導】立法院國防、內政聯席委員會昨日初審
通過「兵役法施行法」修正案,將來役齡男子只要尚未徵召入
伍,都可經申請核准後出國,次數不限,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
年;役齡前出境,只要在滿十九歲那年取得國外學校入學證明
,就可允許在國外就讀大學,不算妨害兵役。
教育部官員認為,大幅放寬役男出國留學的限制,將對國內大
學造成極大衝擊,尤其容易影響私立大學的招生情況。此外,
此舉也利於有心人士假藉出國之名行逃避兵役之實。
不過,對旅遊市場而言不啻是一項大利多,將帶動另一波旅遊
的風潮。
內政部官員表示,新措施至遲於6月26日實施。
昨日通過的修正草案明定,在學役男因奉派出國研究、進修、
表演、比賽、訪問、受訓、或實習等原因申請出境者,最長不
得超過一年;未在學役男代表國家出國表演、比賽申請出境者
,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除上述原因外核准出境者,每次不得
逾二個月。
根據上述規範,大學生、研究生將可以隨時申請出國遊學,只
要在一年內回國就可;已滿十八歲役齡男子,只要尚未徵召入
伍,均可申請出國表演、比賽、探親、觀光,只要在限期內回
國,均不算妨害兵役,且上述的出境申請均沒有次數限制。
昨日通過的法案也規定,役齡(滿十八歲當年12月31日)
前出境,於徵兵及齡(滿十九歲當年12月31日)前,在國
外就學役齡男子符合下列資格者,得檢附經驗證在學證明申請
再出境,每次在國內停留期間不得逾兩個月:一、在國外就讀
經當地國教育主管機關立案正式學校修習學士、碩士、或博士
學位者。
二、就學最高年齡:大學以下至二十四歲,研究所碩士班二十
七歲、博士班至三十歲,均計算到當年12月31日止。
立法委員郝龍斌指出,此一規範較現今辦法多了一年緩衝期,
許多學生均可在國內念到高中畢業後,再到國外念一年語言學
校,只要在滿十九歲那年12月30日前取得國外大學就學證
明,均可以合法在國外就讀,這也算是為開放役齡男子出國留
學開了一個管道。
法案中同時明定,役齡男子申請出境後,屆期無故未歸或逾期
返國,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者,視同妨害兵役,依妨害兵役治
罪條例有關規定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