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88)公告001號
中華民國88年11月19日
台大羅浮群 榮譽評判庭 公告
主旨: 全群大會群員資格審核問題。
說明:
有鑑於全群大會連續兩次的流會,經榮譽評判庭會議檢討,發現該會
議的正式群員名單有其資格上的瑕疵:部分的三、四年級及研究所的伙
伴,由於並未履行本學年群員義務,且全群大會不克出席,使得每次的
全群大會都面臨流會的問題。
榮譽評判庭依據本群組織章程第十三條第二款:按時繳納群費是群
員之義務。因此決議未繳納本學年群費之伙伴並沒有本學年之群員資格。
實際的全群大會正式群員名單訂定方式應為已宣誓且已繳納群費之伙
伴。未繳納群費之團友如欲恢復其群員資格,請於三項登記前向總務儘
速繳納。成為團友之群員,其群員資格喪失,不得享群員之權利。群員
之權利請參照本群組織章程第十四、十五條;其他應享權利舉例如下:
借用團部器材福利、借閱圖部檔案及圖書、領取通訊錄、得被推薦代表
本群參加群外活動、全群大會及團集會之通知等。而全群大會時,為使
,群務運作更為完善,也歡迎團友列席指導。
全群大會之出席情形,請群員們除了履行義務外,並維持自身負責
及準備之童軍精神:
第一、 出席請務必準時。
第二、 若有事不能及時趕到或重大事件不克前來,請於一日前向召集
人或群長副群長或小隊長聯絡通報,以免浪費眾人之等待時間,也使主
辦人便於掌握人數。
第三、 依據本群組織章程第十六條第三款:連續三次群內正式集會無
故不到,喪失其群員資格。
台大羅浮群
榮譽評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