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89)公告890015號
中華民國89年12月29日
台大羅浮群榮譽評判庭公告
主旨:中國童子軍優秀童子軍獎章本群代表之提名
說明:
一. 為推行徽章制度,提高童子軍榮譽觀念,以激勵善行,培養良好風氣,中國童
子軍總會特頒行中國童子軍優秀童子軍獎章選拔辦法。
二. 榮譽評判庭依據此辦法辦理團內提名,本庭於審核被提名者後,將決定一名伙
伴作為本群之初選代表。
三. 膺選資格:1.熱心服務樂於助人者。
2.經常參加活動表現卓越者。
3.富有領導才能且能接受領導者。
4.有義勇善行足資表揚者。
5.儀態端正體格健全者。
6.經家長證明為良好子弟者。
7.經導師證明為優良學生者。
8.經全隊及全團過半數誠認為良好伙伴者。
提名時間:即日起至一月五日止
提名方式:填寫提名單後投入團部榮評庭信箱中。
注意事項:提名單內應包含下列各項
1.被提名人姓名
2.被提名人小隊別
3.建議提名獎章
4.提名理由
5.提名人姓名
6.提名人小隊別
台大羅浮群
榮譽評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