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校預定辦理學生社團評鑑相關事項,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校八十九年四月二十七日學生自治團體及社團輔導委員會議通過
「國立台灣大學社團評鑑辦法」辦理
二、本校社團評鑑預定於九十一年三月份辦理。
三、各社團應依「社團評鑑辦法」第五條之規定,將 貴社分類為
下列「學術組」、「康樂組」、「服務組」、「學藝組」、「聯誼組」、
「綜合組」等六類之其中一類,並至課外活動組登記。
四、本評鑑對象為一般性社團,不包含自治性社團,且一般性社團申請
成立滿一年者,均需參加社團評鑑。
五、評鑑項目:
(一) 社團檔案資料:社團簡史、幹部、社員名冊、章程、改選交接、會議記錄。
(二) 社團帳目及財產設備保管狀態。
(三) 社團活動及績效。
(四) 社團辦公室及借用場地之整理。
(五) 社團規模及社員參與情形。
(六)指導老師對該社團之評鑑。
(七)綜合評鑑。
六、評鑑標準分為優等、甲等及乙等三種,凡評鑑為乙等社團予以停止活動補助,
連續兩年評鑑為乙等之社團予以停止活動補助費、學校設備之出借及其他行
政支援,並送請學生自治團體及社團輔導委員會建議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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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上會寂寞 , 穿過碧雲的寺宇
一畦紫菊疏朗的
被稱為---獅子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