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文字轉載自 TTSH_Troop 討論區 】
【 原文由 shamrock 所發表 】
葉卉軒.臺北訊 11/29 中央日報
臺北市教育局昨日通過「發展與推廣童軍教育」實施方案,規定臺北市
各中小學要百分之百成立童軍團。此外,教育局還將調訓校長、團長、主
任、組長及導師,並要求市立師院、體院修習教育學程學生畢業前須完成
「木章基本訓練」,同時每年辦理全市性童軍營隊活動。
教育局指出,目前北市學校設童軍團近百個,但比率卻僅三成左右。形
態方面,有些學校是單獨成立,有些是社區童軍團在校內招生,有些則是
高中職「複式團」輔導國中小參與活動。
但基於童軍活動係倡導小隊制度、徽章制度、榮譽制度及戶外活動,運
用「由做中學」、「寓教於樂」、「團隊合作」、「日行一善」及「服務
學習」策略,透過活潑多元的教學活動設計,引導學生經由情境學習五育
均衡發展,與北市目前倡導的全人教育、生命教育、體驗學習及完全學習
相吻合,因此日前邀集學校代表及民間童軍團體研商,完成「發展與推廣
童軍教育」實施方案規劃。
「發展與推廣童軍教育」實施方案,規劃將北市高中職、國中各分四個
群組、國小劃分十二個群組,由各群組召集學校負責輔導,預訂三年內各
中小學百分之百成立童軍團,童軍團長須由領有木章訓練或女童軍服務員
訓練證書教師兼任。
此外,方案規劃中也規定,各校要以童軍團為主軸,每學期舉辦一次以
上童軍營隊活動,同時配合教學活動擴大其他學生參與。各群組召集學校
亦要結合群組內學校,每學期辦一次主題式或具特色之聯團活動,教育局
方面則會結合民間童軍團體舉辦每年一次全市性活動。
為鼓勵師生參與,教育局表示,凡學生參加活動表現優良獲頒獎狀者,
獎狀背面將註明等同於縣市級比賽優等或佳作,做為甄選入學或申請入學
有關藝能學科之加分依據;教師參加訓練之結訓證書,則可做為教師甄選
有關童軍活動領域之證明文件。
此外,教育局也將委請北市國教輔導團綜合領域輔導小組,針對現職教
師辦理相關在職進修活動。
--
※ 來源:‧遨遊者國度 bbs.bpcity.org‧[FROM: 61-224-5-56.HINET-IP]
--
※ 轉載:‧遨遊者國度 bbs.bpcity.org‧[FROM: u4-37.u203-203.gi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