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KIAMA (忘掉砂糖的味道)》之銘言:
: ※ 引述《JASON (密西根樹貓)》之銘言:
: : 關於家長同意書這件事情噢
: : 我是認為...家長同意書的目的
: : 應該只限於「讓家長知道我的孩子跑去幹嘛」吧...
: : 就實質的法律效益來看 家長同意書僅限於讓家長「知道」而已
: : 我並不覺得家長同意以後需要負任何的法律責任
: : 就算有責任 也只有道德上的良心責任而已
: : 所以呢...訓考營的報名表呀...大家也要認真思考喔...:p
: 本來以為是跟南二段有關的事情勒
: 不知道這位夥伴要訓考營的夥伴思考什麼?
本來是跟南二段有關啦...
不過因為避免被某位伙伴吐嘈說是天才
所以修改了一下 就變成這樣子啦...:p
: 台灣的成年有分成兩種18歲跟20歲
: 訓考營參加的夥伴是大一的夥伴
: 多半不到18歲
: 要家長同意是一種理所當然的事
: 有時候家長同意不只有讓家長知道的一種目的
: 學校也常常會要求....如果以學校的名義的時候
: 家長同意以後家長就需要負法律上的責任的
好吧 既然你已經把話題轉到另外一個方向了
那我就真的想問 家長同意書是的設置要做什麼用的...
首先我完全認同家長同意書這件事情
先不談法律問題 至少子女做什麼事情都先讓家長知道 這我贊成
然而 今天有多少家長同意書是孩子自己代家長簽的?
這樣一來涉及偽造文書 二來會有責任歸屬的問題
我要問的是 如果是屬於代簽的狀況 何必還要家長同意書呢?
何況 很多時候 我們不是不知情地收到一張孩子簽的家長同意書
而是我們慫恿或建議孩子自己代家長簽名...
這是我看到的一些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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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ˍ)╯ 喵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