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SON (密西根樹貓)》之銘言:
: ※ 引述《AKIAMA (忘掉砂糖的味道)》之銘言:
: : 本來以為是跟南二段有關的事情勒
: : 不知道這位夥伴要訓考營的夥伴思考什麼?
: 本來是跟南二段有關啦...
: 不過因為避免被某位伙伴吐嘈說是天才
: 所以修改了一下 就變成這樣子啦...:p
: : 台灣的成年有分成兩種18歲跟20歲
: : 訓考營參加的夥伴是大一的夥伴
: : 多半不到18歲
: : 要家長同意是一種理所當然的事
: : 有時候家長同意不只有讓家長知道的一種目的
: : 學校也常常會要求....如果以學校的名義的時候
: : 家長同意以後家長就需要負法律上的責任的
: 好吧 既然你已經把話題轉到另外一個方向了
: 那我就真的想問 家長同意書是的設置要做什麼用的...
: 首先我完全認同家長同意書這件事情
: 先不談法律問題 至少子女做什麼事情都先讓家長知道 這我贊成
: 然而 今天有多少家長同意書是孩子自己代家長簽的?
: 這樣一來涉及偽造文書 二來會有責任歸屬的問題
: 我要問的是 如果是屬於代簽的狀況 何必還要家長同意書呢?
: 何況 很多時候 我們不是不知情地收到一張孩子簽的家長同意書
: 而是我們慫恿或建議孩子自己代家長簽名...
: 這是我看到的一些面向
這種現象是存在的
但是解決這種現象的方式並不是取消家長同意書
取消的這種做法就好比因噎廢食是不好的
應該是鼓勵以及講解家長同意書的重要性及正確觀念
家長同意書不只是讓家長知道子女在做什麼
如果處理的好的話
更能夠父母親了解到子女慢慢成年了的感覺
至於子女找人代簽或自己簽的狀況
則是另一方面的問題
這個現象並不應該歸咎給家長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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