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ica (喜鵲)》之銘言:
: 標題: Re: 學生社團基本資料卡
: 時間: Sat Aug 19 01:34:03 2000
:
: ※ 引述《kira (kira)》之銘言:
: : 今天我要去課外活動組繳資料時,
: : 順便問了一下有關社團導師的事情,
: : 得知其實只要找學校副教授以上的老師擔任即可,
: : 因此我們現在只要重新找過一個老師就可以了,
: : 而我已經問過我們系上的一位老師,
: : 而他也答應了,
: : 還是其他人有不同的意見呢?
: : 另外,
: : 課外活動組表示我們的資料只要盡快繳即可,
: : 因此我想等下星期二開完會之後再繳,
: : 不知大家以為如何?
: : 因此,
: : 希望下星期二大家能儘量抽空參加,
: : 屆時將有許多事情要討論。
: 昨天(應該是前天了)
: 雅惠聯絡到我
^^^^^^^^^^^^那是她厲害吧
能找到跑路中的你 她的尋人功夫搞不好比阿亮還強了
: 並且將這件事情跟我說
: 我在今天早上將資料繳出去了
: 還有我不曉得可不可以隨變更動社團指導老師
: 的確是學校副教授以上的老師即可
: 但是那是在創社的時候
: 然後換社團指導老師的方式要再確定一番
: 另外 我們也該尊重一下當初的學長姐為何想請他來當任我們的指導老師
: 也要瞭解一下為何之後我們都不再與他聯繫
^^^^^^^^^^^^^^^^^^^^^^^^^^^^^^^^^^^^^^^^造成這樣,是在你社長任內造成的喔
要了解 應該要問你自己吧
不要推給別人喔
: 不知多久以前就沒有聯絡了
: 若是我們單方面的重新找過一位指導老師
: 那就太不尊重楊老師了
: ^^^^^^^^^^^^^^^^^^說的好 那你回去自我檢討吧 為何造成如今的局面
難道不是因為你的突然銷聲匿跡 以及 怠忽職守嗎
: 如果你還自認做事負責的話
資料卡會繳交不出去???
更何況連繳交資料卡的事你都不知道囉
如果不是你獨斷的話
那社團指導老師是誰怎麼連前副社都不知道???
也不會淪落到隨便抓一個教授當囉
: 對了 我的聯絡方法 0952-228-747 可留言但請一定留下電話號碼
: 我才有辦法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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