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應該是前天了)
: 雅惠聯絡到我
: 並且將這件事情跟我說
: 我在今天早上將資料繳出去了
: 還有我不曉得可不可以隨變更動社團指導老師
: 的確是學校副教授以上的老師即可
: 但是那是在創社的時候
: 然後換社團指導老師的方式要再確定一番
我已經問過課外活動組了,
他們表示只要請那位老師簽名即可,
不需要有其他舉動。
: 另外 我們也該尊重一下當初的學長姐為何想請他來當任我們的指導老師
: 也要瞭解一下為何之後我們都不再與他聯繫
: 不知多久以前就沒有聯絡了
: 若是我們單方面的重新找過一位指導老師
: 那就太不尊重楊老師了
我是覺得應該不用多此一舉了吧!
我並不覺得我們之前那樣自行模仿簽名的方式是一種尊重,
而且,
我們要如何再去聯絡那位楊老師呢?
跑去他的面前自我介紹說,
「老師你好,我是篆刻社的學生,想跟你討論以下這學期的事情?」
不單方面的重新找過一位老師,
難道我們還要再繼續偽造簽名嗎?
另外,
下個學年度開始學校有所謂的社團評鑑,
負責評鑑的人員中有一部份是從社團導師中選出來的,
這表示社團導師應該有要開會,
難道到時要讓這位楊老師接到通知後才知道他還是我們篆刻社的導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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