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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記車禍處理要訣 謹記車禍處理要訣有助減輕損失~~ {記者孫中英/台北報導}台灣目前平均每天有近七件車禍發生。如何正確處理車禍事故,已經 成為每位車主必備的知識,否則不僅自身權益不保,在財物上也將招致損失。泰安產物特別依照 實務處理經驗提供「車禍十大處理要訣」供車主參考。 為減少未來不必要的困擾,以及維持冷靜處理車禍發生,泰安產物協理許培潤提拱十大車禍 處理要訣;首先,車禍發生後,立即「以雙黃燈及三角牌警示後方來車避免追撞」,同時應在車 身後方放置三角牌警告標誌。 第二,車主最好要做到「保留現場以利警方採證」,警方趕到現場,將依據車輛方位及現場 掉落物繪製現場圖,做為未來肇責研判的依據,因此為保障車主自我權益請勿任意破壞現場。 第三,如果有人員傷亡,請速打一一九送醫急救,千萬勿使用肇事車輛移送傷患,救護車離 開時記住詢問傷者姓名及送往的醫院。 第四,要記得打一一0報警處理,由於「保險申請」或「訴訟」將以警方記錄為重要參考, 因此車禍需由警方到場處理。對於警方的應訊筆錄﹑現場測繪一定要翔實核對,有問題就要在現 場提出,檢查無誤後才能簽名確認,同時最好記下處理警員姓名(或代號)及所屬單位。 第五,最好「避免當場爭辯和解」,因為肇事責任的判定較為複雜,有時候雙方都要負擔一 定責任,一般車主並無法做出正確判斷,此外,為了本身安全,最好避免當街與對方爭辯。而在 肇責未明確之前,最好不要與對方私下和解,以免影響日訴訟及保險權益。 第六,很多車主擦撞後,多認為只是小事故,不想浪費時間,許培潤建議,最好還是下車處 理,且應詳查雙方車輛受損及人員傷亡狀況,並且互留車號﹑車型﹑姓名及聯絡方式,如果報警, 在警方未到達前不要離開現場,以免事後被對方控訴為肇事逃逸而被加重法律責任。 第七, 車主在必要時,最好能找尋現場目擊者,並留下聯絡方式,或記下鄰車車號為可能的 訴訟保留證人。 第八,有投保的車主記得要向保險公司報案,目前政府已強制汔機車都要投保強制責任險,以 保障車禍事故傷者權益,事故發生後,車主即可利用強制保險證上各保險公司提供的0八0電話, 向保險公司報案。如果事故非保障範圍,也可尋求保險公司專業協助。 第九,車主要在五日內提出書面理賠申請,根據現行汔車保險條款規定,不論是強制險或其 其他任意險的理賠申請,都應在事故發生後五天內辦理,因此,車主應攜帶駕照及印章到保險公 司申請理賠。 許培潤指出,如果車主雙方要達成和解,請注意和解細節。協調和解事宜時可透過各地調解 委員會或警察局進行和解以保安全,和解時建議使用標準和解書格式,並清楚載明和解內容,尤 其遇到人員傷亡時,務必清楚載明此和解是否包含強制險理賠金,以及是否同時拋棄刑事及民事 的權利,最後應注意與對方所有具賠償請求權的人完成和解手續。 ~~本文取自報紙的報導 -- 平生進退如飆風 一睨人才天下空 獨向蒼天橫冷劍 何必生我漸英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h212-203-70-173.seed.net.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