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pricotchang:哈哈 姿蘭妳好帥呀 好崇拜 139.175.230.115 01/07
總之
最近的紛爭大家應該了解
說實在話,我覺得這種制度非常的不合理
所以今天我去問了一個社團評鑑委員會(不確定是不是叫這個名字,
反正是審核社團通過的組織)的老師
她說這種情形應該是要向課活組申訴
但大家也都知道課活組是怎麼對待小社團的
所以她建議我們直接遞正式公文給課活組跟他們的委員會
反應這個狀況
至於為什麼我覺得非常不合理?
我想澄清一下,這並不只是使用者付費那麼簡單而已
學校體育館本來就應該是個開放空間,新體收費的例子吵得有多兇大家也知道
雖然教職員生優先使用,但沒有外人使用要收錢的道理
而且說真的,舊體場地說實在並沒有很好
至少沒有好到讓人覺得該付費
更何況我們是以學校通過的社團名義去使用場地
為什麼要付費?
還有,到底我們社團中的校外人士有哪些呢?
其實仔細算起來,還是以己經畢業的台大學生為主
向已經畢業但持續回來關心社團的校友收費是合理的嗎?
另外,我們社團的成立宗旨本來就有一項叫
「推廣阿根廷探戈」,可沒有說只在台大推廣喔
台北也就只有我們一間學校有探戈社團
通過我們社團成立的也是學校
有校外學生本來就合理,他們也是社團的一份子
為什麼我們社團裡有校外學生就得被管制,還要認栽付錢?
到底收錢真正的目的在哪裡?
這根本就是壓迫,因為你們社團小付不起錢就不要肖想收外校的學生
你們還是乖乖把外校學生趕出去,要不然就叫他們付錢
這根本沒有道理\__/
呼,我發完脾氣了
反正大家看了之後學的哪裡邏輯有問題
提出來討論一下
讓我們可愛的瑋玲姊姊寫成正式公文
我還會試著跟學生或或是大論社這類社團問問看有沒有什麼協助
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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