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音樂比賽,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有如職業交響樂團一般的曲目...
每年各校在"輸人不輸陣"的心態下,紛紛搬出譜櫃中最難的曲目迎戰,
裁判先生小姐們總是非常難以取捨,
在民國七十九年,音樂比賽室內合奏於是增設了"指定曲",
讓評分工作容易些,但是對聽眾及評審而言,
要在一天之內聽同一首曲子十數次,再加上各校駭人的自選曲,
簡直是人間一大酷刑!!
在我的印象中,某年大學組出現一隊才三十餘人的小型樂團,
演奏著非常簡單的自選曲,結果出人意料之外的,他們獲得優等,
隔年,該校的成員並未改變太多,仍然以簡單的曲目比賽,
結果卻獲得乙等!!
評審的評分標準一直沒有定論,比如:
到底選難的曲子,是不是在分數上會乘上難度係數呢? 就像跳水比賽!
說來荒謬,音樂比賽居然還跟跳水扯的上關係!!
不過大家也不要驚訝,因為有一年的省賽評審,還在管樂季刊上發表他的感想,
其中提到: ...以比較快的速度演奏,會加大演奏的難度,所以....
唉...難喔...到底是照譜子給的速度吹,還是越快越好勒??
所以,我覺得台灣的音樂比賽喔....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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