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ciro 信箱]
作者: ciro.bbs@sob.m7.ntu.edu.tw
標題: 致各音樂性社團的一封信
時間: Fri Apr 17 15:33:14 1998
作者: ciro (These foolish things) 看板: NTUBlueSound
標題: 致各音樂性社團的一封信
時間: Fri Apr 17 15:18:43 1998
致各音樂性社團:
大家好,我們是藍聲口琴社。
最近學校開始積極運作有關『公館活動中心』的遷移計畫,而其中的一項
規定:"表演性社團"一定要遷移至公館活動中心,相信對你我都造成很大的影
響。我們是新交接的幹部,由學長姐傳給我們的消息是:學校並沒有和我們協
調溝通,即強制表演性社團必須遷移社辦!在此,我們很想問問:那麼學生社
團的生存條件,甚至生存基本權利,學校曾經考慮嗎?
就我們口琴社本身的觀點而言,搬到公館活動中心不只是對於社團共同記
憶的抹滅,對於未來的招生或是社團感情的經營等等,都將投下極多不利的因
子。此外,我們認為口琴的音量根本不足致影響新總圖的閱讀環境,以打擾新
總圖為由強制搬遷,是極不讓我們信服的。而就所有音樂性社團的觀點而言,
首先是空間不夠(活動中心管理組發給的資料是每個社辦不到1.8坪,平均可使
用空間只有3坪多),試問:社辦的面積夠大家存放音樂資料、行政資料……
等等基本事物嗎?遇到中午、傍晚的尖峰時段,社辦塞得下前來的社員嗎?而
使用空間又是否足夠大家的需求?雖然學校承諾規畫一層樓做為音樂性社團的
排演場地,但是平常的練習場所呢?可以隨時使用排演場地嗎?就算如此,我
們之間又會不會互相影響?學校有沒有想過:練習樂器的需求空間、需求環境
是如何,而作一完善規畫?目前的活大環境其實就不是很好了,而搬過去,在
造成經營社團的不便之餘,學校有給我們任何補償嗎?有為了音樂性社團的特
殊需求條件而設想嗎?依照目前情形看來,是根本沒有多作構想吧?!
我們希望在目前事實尚未造成之際,聯合所有音樂性社團的力量,為我們
自己的生存權利而努力!不管是勢必得遷移之社團,或認為自己音量小不致構
成搬遷條件的社團,希望我們都能一起努力爭取自己更好的生存空間!我們的
初步構想是要先跟學校提出兩點要求:
(1) 正確評估各社團是否會影響新總圖:
我們想請所有不想搬遷,且認為自己音量根本不可能影響新總圖的社
團跟我們一起表達要留在活大的意願。如果我們根本沒有構成學校要求搬
遷的基本原因,且完全沒有搬遷的意願。那麼,我們想請問學校要求強制
搬遷的立足點為何?因此,首先要請他們正確評估我們是否影響新總圖。
(2) 爭取公館活動中心的空間:
這一點是為了勢必得搬遷之社團的權利,以及其他爭取留在原處的社團
預留後路之用。我們想請各社團仔細合理的評估所需空間,包括存放以及
練習空間,一起以有力而合理的數據反映目前規畫的空間不足及缺乏對音
樂性社團的特別考量。依據我們的想法,這一點或許是學校比較可能讓步
的地方,而且,被強制遷移後的環境空間等要是都比原活大差的話,那麼
搬遷的意義又何在?
4/29是學校公告的開會時間,在此之前,我們想先詢問及整合大家的意見,
以期在開會當天,能團結所有音樂性社團的力量,向學校爭取自己的權利!若
學校真的罔顧我們的權利心聲,我想:我們音樂性社團也是極有實力反制的。
學校每年的三大盛事:醉月湖音樂會、杜鵑花節、台大藝術季,皆無法缺乏音
樂性社團的參與;況且,不只是校內而已,校外的比賽、表演等等,我們一再
為學校爭取榮譽,學校不能只要馬兒肥,卻要馬兒不吃草啊!不過,我們當然
不贊成以激進手段跟學校抗爭,我們只是想跟校方溫和的溝通,表達自己的心
聲,但是我們想讓大家先瞭解到:在對校方爭取音樂性社團基本權利之時,我
們本身具有的條件優勢。
最後,希望這篇文章能引起大家的共鳴,當然還希望我們真能團結起來一
起為『公館活動中心』這件事努力。如果大家有任何想法,歡迎到140.112.250.10
陽光沙灘"藍聲口琴社"社版告知我們您的意見,或是mail給社長fog,或副社
長:我本人ciro,亦歡迎來電討論或者白天前來口琴社社辦:活213圓桌與我
們共享您的意見看法。
藍聲口琴社社長:張祐齊(ID:fog) 電機二 男八305
TEL:27390075
副社長:沈怡伶(ID:ciro) 國企二 女二321
藍聲口琴社謹上
-----------------------------------------------------------------------
您的意見回覆:(請在4/24之前回給我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m8.ntu.edu.tw)
◆ From: f2075.f2.ntu.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