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ues (不如從來本獨飛)》之銘言:
: 而問題的癥結在於
: 1.場地的管理與時間的配合
: 2.其他社團的要求
: 3.學校額外的經費負擔
雖然已經不常回去團練,
不過趁這次在站上呆得久,
還是說說個人小小淺見好了...
從最ridiculous的第三項說起好了.
可不可以請二活跟大家說明一下,
活動中心因為一個晚上讓社團多開二樓半邊電燈,會讓經費透支多少?
如果提到冷氣,還不是公演前兩三次才有啟動,理由成立的有點奇怪...
我們連平常空調純送風的電費都加進去好了,
這樣跟二活一開始本身設計就大有問題,一開整棟就全開的空調來比,
一週一個晚上的二樓空調,跟學期間整天(超過十二小時吧!)浪費在全棟的空調電費來比,
(大家算算二活平時空調對整棟人數及坪數的比例,
對照管樂團團練時二樓空調對空間與人數的比例,
一定也覺得學校怎麼好意思提出這種理由...#$^@%...)
我想這充其量只能算是個很爛的藉口,把當初設計錯誤推到學生頭上...
第二項理由...我覺得是合理的,
但合理的是其他社團的要求,而非我們使用而帶來的連鎖效應.
在學校提出的這個理由之下,
我們不考慮當初學校徵收土地跟當地廠商的交涉內容,
當然更是基於該交涉結果目前為止還沒有付諸實現的可能性,
我認為現階段第二"學生活動中心"只要有可以使用的公開資源,
從事社團活動的學生只要舉行符合規定性質的活動,並遵守遊戲規則(如損壞賠償),
那麼提出借用該資源的要求是可以被理解並加以考慮的.
我想強調的一點是,學生一樣有交學費!
如果二活基於所提第三個理由,拒絕學生從事社團活動的合理申請,
那我們也殷切期盼二活在1,2F與商家達成租借使用方式協議之前,
停止租借該場地給外界團體使用...既然學生不能,為什麼外界就能?
第一項所謂最主要的理由,
在屏除以上使用成本及合理性的考量之後,回過頭來看二活的抱怨.
我們團練時間拖得晚是事實(不過算一算實際團練時間根本不到兩小時半~:Q),
行政人員對於二活關閉時間等於下班時間的期待也是可以理解,
(只是奇怪以前舊活是駐守的管理員或警衛來關門,
二活用行政人員來趕人關門當然比較容易記恨我們...:P)
今後除了行政上必須遵守遊戲規則之外,
我想眾首席也必定要隨之注重平時的分部,以增進團練效率.
我想單單就第一個理由來看,我們確實有該檢討的地方.
今後如果屢犯不改的話,我們是不是就被會趕回四樓擠在一起團練,
然後把週五晚上二樓的時段讓給其他符合條件的社團使用?
如果其他社團一樣還是不能使用,
那....二活心態就值得所有使用二活的大型社團好好圍剿一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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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可以埋葬自己的錯誤,
建築師只能叫人種種藤蔓,
程式設計師倒能寫寫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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