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Chen (隨便啦)》之銘言:
: ※ 引述《fiofe (阿妃)》之銘言:
: : 標題: [公告] 面試與分團討論結果
: : 時間: Fri Sep 19 00:36:26 2003
: : 禮拜天(9/14)首席與幹部代表在棟棟老師家討論的結果是:
: : 台大管樂團不會分團 也堅持對新生面試
: : 老師很明確的告訴我們他的想法:
: : 分團一定會有練習機會不等的問題 大部分人不會願意吹b團 因為大家都想吹好曲子
: : 就算是分團 也僅限於各組自行調度 比方說長笛如果人太多可以上下半場分人吹
: : 老師覺得寧願新生面試時做篩選 請那些可能跟不上團練的人先去找老師上課
: : 下次再來考試 我們都會非常歡迎 也不願意有人坐在團裡濫竽充數
: : 現在管樂很多人都吹的很好 每年報名的人都很多 我們當然要挑好的人進來
: : 所以面試是一定要的 其目的在於了解新生是不是會吹 吹的怎麼樣
: : 新生如果吹的比舊生好 我們可能得勸退舊生 請他找老師練一陣子再來囉
: : 以上...
: 剛剛在這一篇看到一句話,不過一眨眼就又被刪掉.
: 好像是說"要告台大管樂團就給你告..."
: 不要怕呀,說這句話有什麼好怕的呢? 因為這是你們討論出來的對策.
: 而且這是非常可能發生的事.
: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美國待久了,還是有什麼其他的因素...
: 因為一般美國人很重視自己的權益,所以一般人家不是說美國人很愛告人?
: 如果你們跟老師都這樣認定了,那我當然不能說什麼,我想提醒的就是,
: 當你們被人家告的時候,請拿出"要告就給你告"的氣魄!
: 這是一個民智已開的時代,既然這是你們的決策,你們也知道這樣的決策
: 有可能違反學校的學生社團的管理方法,也很有可能被新生或家長告,
: 那就好外人應該是沒有什麼空間再講什麼了.
基本上我想問一個問題:
所謂“參加管樂團”和“參加管樂團團練”兩件事情是不是一樣
我覺得是不一樣的
如果只是參加管樂團 那所謂的資格肯定是有的
有更多的人參加 團費也就不會每年越來越高了 :p
那如果問題是:管樂團有沒有權力 (or 資格) 限制團練時候的人數?
九十幾個人塞在四樓團練室是一件相當可怕的事情 (也不是說沒有發生過)
而且 如果今天我突發奇想 跑去練國樂團 不知道人家會不會讓我團練 :Q
如果你想討論的是上述的這種情況 我想你可能問錯版了
這種關於學生及社團的管理及權利義務關係
可能在學務處之類的地方討論比較會有明確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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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真奇怪 人家覺得講出來不妥當的話
還會硬被挖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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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有人對此有意見 而想採取行動(所謂告?) 當然不是沒可能
但是應該沒必要在版上大聲講出來 好像在鼓勵人去做似的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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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hw 來自: 140.112.213.120 (09/19 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