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台大瑜珈社從來沒規定過,必須要用公用帳號PO文文章才能置底;
而在這一年中,有很多幹部個人帳號文章也因為跟社務相關而置底。
如果說沒有前例可循,那何不參考學生會等辦過很多次公開選舉的社團,
讓候選人有權力自行公佈自己的政見呢?
這篇文章文意模糊,看不出候選人到底有沒有權力自行公佈自己的政見,
如果有,則我們根本不需要討論這個話題。
如果沒有,則看不到瑜珈社有別於其他社團這麼做的理由。
2.學校不會因為有人提出異議,就要求一個社團選舉重選的。
一定是選舉有重大的問題,才會要求重選。
社團由社員所組成,社員自然有權力選舉社團的社長。
為了保障社員的權力,以及避免社長濫權的事情再度發生;
瑜珈社在上學期初修改社團章程時,
特地將社長選舉規定得很清楚--必須要由社員來投票選出。
而這個社團章程也由上學期全體社員通過實施。
結果還不到一年,社長竟然又變的有權力決定社長選舉可以不讓社員投票。
6/12的選舉,不但沒有公佈給社員知道,對幹部的唯一公告則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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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 幹部會議
討論幹部交接和暑假課程
大概需要30分鐘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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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幹部交接"並非"幹部交接"也非社長選舉,
社團其中一位候選人,不但事先沒有被諮詢選舉投票時間及方式,
更是一直到選舉當天才知道當天要選舉,而無法出席。
6/12 如果社長有尊重社員、社長候選人的基本權利,
辦一場公正、公平、公開的選舉,
則選舉不會被學校及社團指導老師裁定為違法無效,而須重選。
就像我之前所說,選舉並不是只要有結果就好,
它的過程才是代表一整個社團的態度。
一位守法、願意尊重社員、能接受不同意見的新社長,
才能建立正確的制度,並將尊重、是非帶入社團。
在此附社團上學期9/18社員大會前的公告文章(第9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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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任社長未如期舉辦學期中、末社員大會,使得社長選舉延宕,未
能在章程規定時間完成幹部改選、交接,且私下召集社員詢問擔任
幹部意願,違反章程規定。
處理結果:
社團指導張老師以及相關與會老師與李姓同學溝通後,認為已不適任
社長一職,以停權處分,之後李姓同學自動請辭職務,交由代理幹部
總理。私下召集的幹部會議不具實質意義。新的社長、副社將於96學
年度第一學期結束前召開社員大會(以期初社大修訂章程為依據)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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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yurveda (也許)》之銘言:
: ※ 引述《afred (只有音樂相伴)》之銘言:
: : 候選人為其政見負責,
: : 候選人也有權力用自己的帳號發表政見,不假他人之手。
: : 台大學生社團選舉,包含學生會,
: : 沒聽過哪一次要求候選人不能直接PO政見,而要由社長代PO。
: 1.表示社團對選舉已示負責
: 2.這是瑜珈社第一次使用公開選舉,沒有前例可循,所以希望屆由這次選舉訂立一套選舉規
: 則
: 3.公告因為是官方文可以置底,一文多po,保障雙方候選人權益
: 我從來沒說過要社長代po,也從沒限制候選人在公告文之後不能用私人id po文
: : 社長要求如果不合理,身為幹部應該要有分辨能力;
: : 瑜珈社社長選舉社員們有沒有資格參加呢? 當然有阿,
: : 社員們也許不知道,雅雯已經在6/12辦過一次社長選舉了,
: : 但6/12選舉因為沒有公告要辦社長選舉,剝奪了社員的投票權,
: : 其中一位候選人,甚至當天才知道要選舉,
: : 而被學校跟指導老師裁定選舉不合法而須重辦選舉。
: 沒錯 幹部們在6/12號幹部會議中的確舉辦過交接,當時由蘇聖雯以12票當選,與會者
: 共有13人, 另一位候選人在沒有事先請假的狀態下無故缺席,且所有幹部在前一次開會時
: 都已經被告之幹部交接的事宜.
: 以社團往例,社長都是由幹部選舉產生,這次因為有候選人用社團章程規則向學校反應要求
: 求我們召開社員大會,學校方面認為既然有人提出異議,為使選舉達到順服人心,所以決定
: 6/30再投票一次
: 如果各位社員因為我沒有將幹部交接事宜公告出來,那麼我很抱歉,在這對於我的失職向
: 大家說聲sorry
: : 選舉並不是只要有結果就好,
: : 它的過程才是代表一整個社團的態度,
: : 選舉應該要盡可能讓社員參與投票,
: : 並且讓社員有機會瞭解候選人的目標跟理想。
: : 在暑假舉辦社長選舉已經是不好的,
: : 很多社員會沒法參加,但我們更應該把其他地方做好,
: : 不應該用一些奇怪的理由侵犯社員或候選人的權力。
: : F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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