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 (新學期新希望)》之銘言:
: ※ 引述《bighand (揮揮衣袖)》之銘言:
: : 我是覺得Email不算違法吧~~~~
: : 畢竟我們是不禁止和學員通信的~~~
: : 不留地址電話是怕學員太過熱情~~
: : 因此騷擾到服務員平常的作息~~
: : 既然Email沒有這層顧慮
: : 我覺得其實應該沒關係吧~~~
: : 只是在保持聯繫及回信時~~
: : 是否能維持住服務員的身分及心態~
: : 不做出負面的影響不逾越應有的規範~~~
: : 這才是和學員聯繫時要在意的吧!!!!
: : 以何種聯絡方式只是形式問題罷了~~~~~
: 可是我覺得為何當出不能留下個人資料,
: 除了你剛所說的外,
: 也是學校的要求吧!
: 所以統一留下中聯的地址!
: 要給服務員的東西統一寄到中聯,
: 我們再去中聯拿!
: E-mail 是否何法我覺得大家不能夠說自己覺得可以就可以,
: 是否有問過王哥、學校的看法ㄋㄟ?
: 這樣在沒經過同意的狀況下就留下了E-mail,
: 是否跟那些留下地址電話的人是一樣的,
: 講求的是規定!
: 規定怎樣就怎樣,
: 想要有變通並不是我們說了就算!
: 必竟這是中聯的營隊,ok?
到底可不可以留e-mail呢...我覺得其實是個好方法...
不過正如馬漢說的應該問問老師會比較好...
畢竟時代變了...我帶營隊時還不盛此風...
現在用依媚兒聯絡似乎是不錯的方法..小朋友用在寫信的時間也許會變短
或是一整梯營隊只准留某一人的依媚兒..然後一切都以其為中心
發信或收信....恩..一點小意見..最重要還是要校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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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多事少離家近, 睡覺睡到自然醒,
權高位重責任輕, 數錢數到手抽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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