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mallb (謝謝大家)》之銘言:
: ※ 引述《whataday (我掛了...)》之銘言:
: : 本次系學會長選舉開票結果
: : 1號 許芷維(正)
: : 林敬軒(副)
: : 贊成:41票
: : 反對: 8票
: : 廢票: 2票
: : 總投票數:51票
: : 投票率:27%
: : 未達當選門檻....
: : 將擇日重新投票
: : 新的選舉辦法待選委會決定後儘快公布!
: 奇怪了
: 本來不是說投票人數達選舉人數的25%就過了嗎?
這是解釋上的問題
一開始說"投票總數達選舉人總數之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始為有效。"
因為定義上不太清楚,會產生漏洞,
若是25%以上都為反對票,難道該讓他當選嗎?
所以我後來又補充「贊成加廢票」>25%
不過這裡我所考慮到的廢票,
是蓋在兩個中間,或是不小心一部份蓋到外面這種廢票,
因其尚可辨識是為同意或反對,
因此尚可算入有效票,
不過這又未考慮到另外幾種廢票,
例如:若同意反對兩格都蓋,或是丟錯票箱,難道也該列入有效嗎?
因為沒有解釋清楚,導致現在的爭議,
我感到很抱歉,
不過這次反對票高達總投票數的15.68%,
而且我在後來補充的時候就已經排除反對票了,
所以仍不應通過。
: 那為什麼現在說沒過
: 另外後來說以贊成加廢票大於25%才算通過
: 這蠻奇怪的吧~
: 有聽過的也是有效票數達25%吧
: 且可以隨意更改嗎?
這不是隨意更改,只是意思表示不清,有造成誤會之虞,
因此再補充解釋罷了。
新的選舉辦法,將於討論後,盡快公布。
: 既然投票率都到達27%
: 應該適當選有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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