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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ipi (..熱死人的天氣....)》之銘言: : ※ 引述《smartone (想太多了嗎????)》之銘言: : : 我要為社會之夜因為雨棚所產生的不便致上深深的歉意!!!!! : : 因為我臨時決定搭雨棚所以使得所有工作人員和表演人員面臨到許多的不便, : : 甚至讓總召吳珊昀同學要承受因為雨棚不美觀等所產生的負面評價, : : 這都是由於我個人的決定所造成的!!!!!! : : 本來總召的雨備是延期卻因為我擅自搭了雨棚, : ^^^^^^^^^^^^^^^^ : 如果除去這一點程序問題的不當 : 雨棚到底是不是應該搭呢? : 如果為了表演的進行而不得不搭雨棚 : 那麼這就是一項必要的支出了 : 我不太懂為什麼我們的會長必須個人支付6000元的雨棚費用 : 而不是由系學會一並支出?? : 煩請系學會的同學們可以解釋一下嗎?? : 最後要說 : 當天的系館其實真的布置的不錯 : 相信布置的人都辛苦了:) : 只是看到要多花4000元請花店這一項 : 我倒是嚇了一跳....... 既然總召到場 並沒有決議拆棚子 而讓社會之夜繼續 (既然那棚子是可以拆掉 並且可以決議延期的) 是不是就表示 總召同意了讓社會之夜搭雨棚如期進行這件事 (我想如果真要延期 你們恐怕很難向觀眾及表演者交代) 那既然請花店花4000元佈置 是為了雨棚而花的 同樣算在雨備的費用裡 那4000元的佈置費用 是不是也和雨棚一樣 是由總召個人決定的 如果6000元的雨棚費用 需要由會長一個人承擔的話 那麼4000元的佈置費用 似乎也是應該由總召吳姍昀同學自行承擔吧 : : 還使得總召"不得不"為了美觀多花4000元請花店佈置,(不過由於這不是我所做的決定, : :                         所以總召認為預算可以再追加) : : 為此我也要至上深深的歉意!!!!!! : : 另外, : : 由於光是po公告道歉負責是不夠的, : : 所以根據第二次社會之夜檢討會的決議, : : 搭雨棚的錢由我個人將剩餘的6000元全權負擔, : : 不支用系學會的任何金額, : : 最後要感謝系主任在之前允諾系上出5000元支助這次雨棚的搭建, : : 為此本人致上深深的謝意!!!! : : 還要謝謝所有社會之夜辛苦的工作人員和演出人員, : : 還有所有當天來參與盛會的同學們, : : 謝謝你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look.m8.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