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umanbeing (回來吧-----媽個頭)》之銘言:
: 因為電腦前陣子當機 所以會議記錄遲至今天公佈
: 特此致歉
這可以理解..不過我建議學校有計中
系館有電腦室...
以後如果負責po紀錄的人電腦故障
可以多利用公共設施
要節省時間的話..多找幾個人
每個人po一部分再交由最後統整的人發表就可以了
一點建議...僅供參考
: 另 4000元的場地佈置並非由總召一人決定
: 而是在棚子搭好後有人反應美觀問題 在經過總召
: 前台總監 執秘 場佈 總務的商量後決議的
: 至於延期的事 在會議記O錄中有說明
: 社會之夜第二次檢討會會議記錄
: 時間 5月16日 5:30
: 地點 社203
: 出席人員: 王涵儀 吳珊昀 詹翼全 林婉玉 黃香婷 林澤君
: 聲明:再第一次檢討會時,由與會人士同意由下一次開會
: 之參與人員決定此處理方法,並當天會議中就金錢
: 賠償部份提出全額6000與3000的2個提議,
第一次會議中..我提出的建議是
如果....會長真的有錯..他應該要負起責任的話
我希望你們能酌情處理儘量不要全額支付
不過會長是否錯到需要負起完全責任..
我個人認為仍有相當的討論空間...
而且要說第一次會議就提出這兩個提案
是不是有預設立場的嫌疑..
我以為這只是在討論..如果會長真的該
負起這筆錢的責任時斟酌學會能力
而決定會長該支付全額或二分之一的兩種提議
但是當天會長本人並無到場
大家也都同意擇期讓會長來說明...
在尚未確定事實之前就先準備好了兩個提案等著表決
且沒有不需支付的選項..這樣不是很奇怪ㄇ?????
是不是說..不管會長如何說明就是只有這兩種結果囉???
這樣看來..如果你們沒有足夠正當的理由來說明
我實在很難同意這次會議的表決
我想
沒有人能夠把事情做到完美更何況是一個學會..一個team
今天雨棚也搭了...美化的佈置也做了...活動也辦的不錯
我不明白如果總召及工作人員不同意會長的做法為何要補救??
既然做了就應該是個team..責任應該共同承擔
為何最後會變成由一個人來承擔雨棚的全部責任
我相信這需要相當的理由..
我並不是要特別要找你們麻煩或怎樣
只是希望你們對於這樣的決定是出自於慎重且多方面的考量
而不是出於一時的情緒化
如果你們願意再次討論而因此改變決定..我樂見其成
如果你們認為你們的堅持是正確的..我沒有任何的立場勉強你們
但希望你們能夠讓我及其他有疑惑的同學們能夠得到解答
最怕看到的就是你們堅持你們的..我們在這說我們的
到最後彼此的一個最基本的尊重都不見了
社學三 林宗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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