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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學會 是不是社會系全體同學的學會呢? 如果 是 那麼應該不只系學會的幹部是替全體社會系學生服務 同時也應該包含 系學會的空間在合理的情況之下 可以讓社會系學生使用 如果 學會內的財產不屬於任何一個私人 而是如學弟妹所說是系上的財產 那麼應該是全部社會系學生都有權利使用 該為如何之使用 也應該盡可能由全社會系學生作決定 為什麼這種重大的事項 是可以讓六個人決定的?! 希望不會聽到有人說什麼開會通知不到之類的話 這種類似空間使用的重大事項(當然也許有人覺得一點都不重要) 不應該先公告徵詢社會系學生的意見嗎 還是毫無預警的一篇系學會開會記錄就以為可以杜絕悠悠之口呢 個人猜測 這樣的開會人數 有整個系學會成員的一半嗎 說句不好聽的話 這種開會的人數 竟能作成這樣重大的決議 那麼 系學會的權力 還真是大得令人不敢恭維 系學會想幫忙系上保管所謂的重要物品 當然真令人感激 但是學弟妹有沒有認真檢討過處理這件事的過程 第一 系學會要上鎖的事情 為何不能先以公告徵詢所有社會系學生的意見再決定 區區六個人 有哪一種權力 可以決定這個空間該怎麼使用 甚至 是怎樣的理由 讓學會誤以為自己有這樣的權力 第二 系學會有可能像系辦一樣 從早上九點到下午五點都有人在嗎 敞開大門 一方面保管 一方面又自由的讓同學使用系學會嗎 學弟妹當然可以說 這件事情有徵詢過系辦 那麼更荒謬的是 有沒有徵詢過學生的意見 當初系主任要我們把學會搬到地下室 或許是因為學生在維持整潔上所作的努力不夠 搬到地下室 在有外賓來參觀時 也不那麼有礙觀瞻(純粹個人臆測主任想法) 但是 主任有直接叫我們把學會鎖起來嗎 學弟妹要的是怎樣的[辦公]環境 個人不便置評 不過 與其現在一直解釋開放辦法 那又何苦把學會上鎖 既然沒有辦法真正像系辦一樣 既是助教們可以辦公 又可服務同學 就請不要以區區六個人的意見 斷然的決定這個屬於大家的空間應該作何使用 或者 怎樣的使用才是適合的 另外 也請不要以學會的使用率 來決定學會的使用 學長姊的使用率少歸少 但並非等於零 如果是因為我們的使用率少得可憐 難道我們也必須為學會的所謂的決議 去負那麼微不足道的責任嗎 話再說回來 想當初 我們也是有交系學會費(雖然只交一千塊)也參與過系上的許多事務 也或許可以推論 我們對於系學會 縱使很少下去 但也有權利 要求該為如何之使用吧 現在熱切的想出各種使用時間使用辦法的 還不如真正探討那個空間存在的目的是什麼 是給系學會成員辦公用的 還是給社會系學生使用 (請別說什麼 那是原本空間規劃之類的話 我們從大一到大四 說真的 並不太知道 系學會原來只能供系學會幹部辦公 這是我們使用那個空間的自由 請別任意限制我們使用的權利) 若有學弟妹看到本篇文章 產生負面情緒 那麼必須先說聲遺憾 還希望學會幹部們先檢討一下整個決議程序 依照系上環境 學生所需 作出有真正利益的決定 別總是法西斯般地 高喊什麼為了更好的服務等的 請先走出自己的框框 想想為什麼會有人反對 千萬別認為 開放個星期一到星期五中午的時段 就可以說服大家 系學會 是社會系的財產 不是辦公 偷竊等的理由就可以上鎖 那恐怕 會引起更大的反彈 真要說慣例這個字眼的話 那麼系學會上鎖 倒是頭一遭(縱使有所謂接洽時間) 若有認知上的差距 還請學弟妹多見諒 當然也希望 這也是良性的互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bela.f7.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