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elicate 提到:
> 我大四了,
> 今天拿到選課清單,
> 發現下面有多印了一些字;
> 其中第三點是這麼寫的:
> 三、如果您想要申請英文學位證書(即舊稱之英文畢業證書),
> 至遲應於四月卅日前,向所屬教務單位提出申請(申請書可
> 向系辦公室索取),逾期恕不受理。
> 以前我一直以為,
> 只要能畢業, 中文和英文的畢業證書會一起發下來哩!?
> 要不然, 我也以為它會像歷年成績單之類的, 以後都還可以申請印發呢!?
> 依照這個條文的意思,
> 就是要趕快去提出申請囉!??
> 若是這樣的話, 可得要趕緊大肆通報同學才行呢!!
我記得在四下學期時,班代會發一張單子,需要英文畢業證書的同學
就得填寫,然後去總務處交100塊,再交給註冊組負責貴系的小姐辦理
等到你在學期結束確定可以畢業後,去註冊組向那位小姐索取中文畢業證書時
她會連英文畢業證書一起交給你,若之前沒申請那當然也就沒有了。
班代應該會記得在開班會時發放給你們吧,不然自己記得去向系辦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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