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inoan (台大天文營來囉!!) 站內 sysop
標題 Re: [停權公告]
時間 Sat May 5 03:33:32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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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eon ( )》之銘言:
> Minoan於TF101至TF119張貼台大天文營廣告
> 因違反站規故停權兩週處份
> 期滿請至sysop版申請復權
本人認為此決議甚為不妥 在此表達強烈之抗議
同時本站限制廣告信函之規章 其構成要件過於粗糙
在此一併表達強烈之不滿
bbs站限制廣告之轉貼誠然具備站方之考量 理應於合理之範圍內予以限制
然而 誠如傳統上認定的言論廣場 bbs亦與傳統認定之言論交流園地具極高之同質性
因此於其上所發表之言論 不論於言論內容或其發表形態所加諸之限制
均須於憲法上對於言論自由之保障之原則 妥善為之
言論自由實兼具二個面向 1.發表言論之權利 2.接收言論之權利
蓋此二種權利為民主政治實施之場域中不可或缺之要素
若對於言論自由做過多的很制 則無異無孔不入之巨靈壓抑掌控市民社會的愚民主義
bbs既為當今表達意見交流媒介 對於各類型言論實應持保護之態度
廣告雖屬低價值言論 然亦有其受保障之價值
對廣告之限制 其目的在於防範不實廣告之流弊
而於bbs站而言之亦在於避免資源之過度浪費
然而 若是不問內容 不論發表形式 對於廣告則一概予以禁止
其禁止之構成要件上是否過於粗糙 無形中也剝奪了廣大網友"知"的權利???
我這次po的廣告是社團招生的宣傳 性質上不是商業性廣告 更沒有任何誇大不實之處
貴站站方不看內容 不問青紅灶白則給我停權的處份 在此 我要表達的是
你們過份限制了我的權利 也過度蒙蔽了其他網友的權利
我希望貴站能立即予我復權 我才能回應網友的文章
同時對於廣告信件的認定及限制上應作重新之評估 以免流於粗糙
阻礙了正常交流之發展空間
我也要告知的消息是 我已經看到有人在回我文章了 問我關於天文營的事情
也有的版把我的"不當廣告"m起來 由此看來 廣告應該像垃圾一樣毫不眨眼的被剃除嗎
我想若是對所有的廣告一律武斷的砍除 實在不是一個bbs站應持有的態度
願貴站速作處理
雷晉豪 上
此致 站長及所有站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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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個風鈴 風起風停搖擺止息
風鈴跟著風起 無法隨著風逝
愛上風的風鈴是注定孤寂
而戀上風鈴的風是注定一閃即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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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doggieray.m4.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