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
特教學校 擬開放公辦民營
記者黃以敬╱台北報導
為節省國家財政、鼓勵民間參與,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研擬出「國立特教學校委託私人辦理辦
法」草案,將全面開放國立特教學校「公辦民營」,引進民間團體或企業接手經營。
國內共有十五所國立特教學校,為引進民間資源提升經營績效,教育部特教諮詢委員會於五
月間建議特教學校民營化,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因而擬訂「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委託私人辦理辦
法」草案,前日起陸續於桃園縣、嘉義縣、苗栗縣等地舉辦座談會,預計彙整各界意見於十
一月提交教育部特教諮詢委員會討論定案。
基於全國國立特殊學校總計有十五所,台北市及高雄市則另有三所市立特教學校,基於目前
學生人口逐年減少,教育部特教諮詢委員會五月間同時決定,未來不再增設公立特教學校,
預計未來將以現有特教學校轉型民營為主。
教育部中辦人員指出,此次草擬特教學校「公辦民營」相關辦法,主要是根據「教育基本法
」第七條開放各級學校可委託私人辦理,「特殊教育法」第八條也開放政府得鼓勵民間參與
辦學。
草案中指出,未來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可比照各級學校,依政策、教育實驗的需要,委託私人
(民間)單位辦理,受委託對象的資格,以有意願辦理教育之家長、教師或團體等成立之特
殊教育相關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為原則。
此外,一旦學校委託民營,原有的公立學校教職員工,若願意轉任為改制學校之教職員工者
,應予優先任用,但「得尊重受委託經營者之聘用原則」,原校教職員若無意願轉任為改制
學校之教職員工者,則將依其意願介聘至相同等級之學校。
記者黃以敬╱台北報導
教育部有意全面開放特教學校「民營化」,引發身心障礙團體、教師團體及特教學校強烈反
彈﹔全國教師會特教委員會主任委員繆正西指出,這是政府企圖以特教學校「民營化」來紓
解國家財政壓力,恐怕未來特教學校將變相成為「營利為先」的「教養院」,弱勢特教學生
將成為國家「省錢政策」的犧牲品。
部分特殊學生家長說,國內特教學校多者四百名學生,少者不到一百名,要維持一所學校營
運,勢必走向「高學費」,等於將政府財政壓力轉嫁到原本已弱勢的特教學生家庭身上。
中國時報
特教學校公辦民營?家長反彈
韓國棟/台北報導
教育部陸續刪除國立特殊學校身心障礙學生校外實習補助費、非清寒學生主副食費等多項福
利後,最近又提出特殊學校公辦民營草案,引發特教學生家長恐慌,擔心學費變得昂貴,弱
勢更加弱勢。
教育部長杜正勝上任後提出教育部未來四年四大施政主軸之一是「關懷弱勢」,但上述作為
引發外界質疑「施政口號」。
教育部特殊教育諮詢委員會提出「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委託私人辦理辦法草案」,由中部辦公
室評估,幾天陸續在桃園、嘉義、苗栗等地舉行座談,聽取各界意見。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一科科長蔡志明表示,這項草案是依據教育基本法第七條第二款及特殊教
育法第八條第三款訂定。規定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可依政策、教育實驗需要,委託私人(民間
)單位辦理。
草案規定,受託經營者在委託契約期滿後,有意繼續經營時,應於契約屆滿前半年,檢附經
營成效及最近兩年以上的校務評鑑報告、後續經營計畫書等,向教育部提出續約申請。委託
契約期滿、終止或解除契約,受委託經營者應於六個月內依約定將受託財產設備、全部經營
權等無條件歸還教育部。
這項草案引發家長不小反彈。參加北區和南區座談會的全國教師會主委、林口啟智學校教師
謬正西表示,座談會中家長幾乎全面反彈,特教學生家庭多是弱勢,不少家長本身也是身心
障礙人士。況且還沒有公辦民營就刪除多項補助費,現在又提公辦民營草案,顯然急著「丟
掉包袱」。他說,政府應背負特教的責任和義務。特教公辦民營後,如果特教法第十六條又
修正通過,特教學校招生將以身心障礙重度及極重度為優先,恐導致特教學校「教養院化」
,令人憂心。
聯合報
特教學校公辦民營 品質呢?
記者李名揚、張錦弘/台北報導
教育部有意推動特殊教育學校公辦民營,最近在各地舉行座談會,結果引起各界反彈,許多
家長擔心公辦民營政策不明,懷疑政府根本是想丟掉應付起責任的包袱。還有人說若果真如
此乾脆讓孩子不要上學。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表示,「特教諮詢委員會」在今年5月建議特教可公辦民營,中部辦公室
因此開始著手草擬相關法規修正條文,並舉行座談會聽取各界意見;不過教育部特教小組執
行秘書羅清水強調,這項建議目前也還不是教育部的政策。
中部辦公室指出,民營機構的績效比較好,可以提升教育品質,又能省錢,特教諮詢委員會
應該是從這些觀點出發,加上最近台中市、高雄縣、宜蘭縣都推出國中小學委託民間經營的
自治條例,才建議特教學校未來發展也可以選擇公辦民營。
全教會特教委員會主委繆正西指出,若公辦民營的特教學校為省事,以重度、極重度身心障
礙者優先,可能導致特教學校「教養院化」,會使學生融入社會更加困難。
有家長在全教會網頁討論區表示,公辦民營若真能改善現況,讓學生支持充足、教學者一展
長才,何樂不為?但若只是讓政府丟掉包袱,以後會有更多問題,畢竟沒人要做賠本生意。
繆正西表示,特教學生很多來自貧困家庭,應該得到政府更多照顧,但政府因財政因素,不
但逐漸縮減特教學校師生福利,先後取消特教實習津貼、交通補助費,連主副食費都要清寒
證明才發給;如今政府美其名增加特教學生「教育選擇權」,要讓特教學校公辦民營,但草
案缺乏規畫,會讓家長憂心辦學品質。
繆正西又說,公辦民營後,若沒有明確規定教師的退撫福利,全教會擔心會有老師因福利沒
保障而離開。教育部應先根據教育基本法,訂定各級、各類學校公辦民營辦法,明確規範公
辦民營的條件、模式、審議、評鑑及師生福利,不能只依宜蘭縣、台北市等少數地方政府小
規模的試辦,就貿然全面開放,讓特教學生當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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