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vaporate (老天請幫助我)》之銘言:
: 請問是不是到註冊組拿申請單
: 並繳交該繳的證明就可以了
: 需要跟原分發的系說明.即欲轉分發的系說明嗎?
: 謝謝!
發信人: internet.bbs@bbs.ntu.edu.tw (), 看板: academ
1 凡經分發錄取本校者,其指定科目考試之某學科成績達九十分
(不包含加重計分或特種身分加分優待)者,
在公布錄取名單後一個月內、可申請改分發至相關學系(組);
但改分發學系(組)以訂有採計各該學科之學系(組)為限,
其改分發名額,以其招生名額百分之十為限,依該學科成績高低順序分發。
2.申請時間:92年8月7日至92年9月7日
3.相關台大學系對照及名額:
國文:中國文學系 ------- 4名
英文:外國語文學系----- 7名
數學甲:數學系----------- 4名
化學:化學系-------------- 4名
物理:物理學系----------- 4名
生物:生命科學系-------- 7名
歷史:歷史學系----------- 4名
4.申請應繳資料:
入學通知書影印本、成績單正本、90分改分發申請表。
5.本校校址: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台灣大學教務處註冊組 謝小姐 收
【如郵寄請於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逾期不予受理】
詳情請參見本校網址http://reg.aca.ntu.edu.tw
註冊組-9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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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igin:椰林風情] [From: 140.112.161.49] [Login: **] [Po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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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5.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