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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vaporate (老天請幫助我)》之銘言: : 請問是不是到註冊組拿申請單 : 並繳交該繳的證明就可以了 : 需要跟原分發的系說明.即欲轉分發的系說明嗎? : 謝謝! 發信人: internet.bbs@bbs.ntu.edu.tw (), 看板: academ 1 凡經分發錄取本校者,其指定科目考試之某學科成績達九十分 (不包含加重計分或特種身分加分優待)者, 在公布錄取名單後一個月內、可申請改分發至相關學系(組); 但改分發學系(組)以訂有採計各該學科之學系(組)為限, 其改分發名額,以其招生名額百分之十為限,依該學科成績高低順序分發。 2.申請時間:92年8月7日至92年9月7日 3.相關台大學系對照及名額: 國文:中國文學系 ------- 4名 英文:外國語文學系----- 7名 數學甲:數學系----------- 4名 化學:化學系-------------- 4名 物理:物理學系----------- 4名 生物:生命科學系-------- 7名 歷史:歷史學系----------- 4名 4.申請應繳資料: 入學通知書影印本、成績單正本、90分改分發申請表。 5.本校校址:台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台灣大學教務處註冊組 謝小姐 收 【如郵寄請於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逾期不予受理】 詳情請參見本校網址http://reg.aca.ntu.edu.tw 註冊組-92/8/13 -- ☆ [Origin:椰林風情] [From: 140.112.161.49] [Login: **] [Post: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5.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