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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有人要問「價值判斷」的問題,那豈不是希望我來course版傳教嗎? 而且,既然是「價值判斷」,就是不允許討論的東西。 講出來就沒有討論空間了...sigh... (以下有雷,請不願意被洗腦、被傳教的人自己按end跳過。) 不過,「既然你誠心誠意地問了,那就讓我大發慈悲地告訴你...」 (神奇寶貝‧火箭隊經典台詞) 我的價值判斷有三: 1.進行黑市交易不應該做,也不應該被鼓勵。 理由:直接規範性的理由是根據我個人對耶穌基督的信仰。另外,有一個很重要的實證性 理由是:對制度的破壞會降低人們對任何制度的信心,這會對未來的制度有不好的影響─ ─對於「別人遵守規範的信心」降低,會降低制度的可行性。因為我相信「維持制度的可 行性是好的」,因此,得到第一點規範性敘述。 2. 不應該單純要求「既然私相授受不應該,那就直接退選」。 理由:實證上一個需要價值判斷較少的政策,比較能夠說服更多人支持。「要求大家直接 退選」這樣的政策建議只有接受前一個價值判斷的人才會接受,因此很難推廣、很難尋求 更多人支持。因為我相信「要推動一個政策,必須尋求最多人支持才能實現」,因此得到 第二點規範性敘述。 請注意:這並不代表我就支持賣課。(雖然好像反對賣課的人都是這麼解讀。) 3. 「我們應該設計一個沒有留下賣課空間的選課制度,而非單純要求不得交易。」 理由:經濟理論說「一個留下賣課空間選課制度必然產生黑市」。根據第一點規範性敘述 ,黑市不應該被鼓勵,但是根據第二點規範性敘述,我們也不能把要求大家退選當作政策 來推動,因此,我們只好設計更好的制度,是為第三點規範性敘述。 以此淺見,謹供參考。 (以上有雷,防雷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5 ※ 編輯: josephtyw 來自: 140.112.5.5 (09/30 01:08)
chichiot:我全部贊成。而第二點我自首,是我沒講仔細。那並不是要 09/30 01:09
chichiot:求,其實是一個完善制度下才會有的自然狀況。 09/30 01:09
leo80042:我蠻喜歡這些討論的耶,釐清一些思路蠻有價值的 09/30 01:12
chichiot:還有,老師您治學太嚴謹了!XD這是網路~~ 09/30 01:12
endlesschaos:斯沒有想過完善的情況可能就是允許交易或轉讓存在 09/30 01:13
chichiot:網路上什麼都可以談~我也是新鄉民,初識這點也嚇一跳XDD 09/30 01:13
mynameisyao:因為c同學提出的疑問也很嚴謹啊XD 09/30 01:13
mynameisyao:其實感覺得出來老師前面的文章試圖避免去定義價值 09/30 01:14
chichiot:啊,我是在逼迫老師吧......打我吧,但請不要打臉~ 09/30 01:16
※ 編輯: josephtyw 來自: 140.112.5.5 (09/30 01:17)
tturttle:我覺得老師這篇講的很好 就事論事 09/30 01:26
chichiot:剛剛有朋友寫信給我,問我用「校規論處」如何? 09/30 01:30
chichiot:他說那是一種禁止交易的方式,我說我不贊成。也請他來問 09/30 01:30
chichiot:問J老師與其他朋友。但他託我問,所以我把話帶到。 09/30 01:31
chichiot:我不贊成「直接且暴力」的禁止交易,這只會讓黑市猖獗。 09/30 01:31
chichiot:學校若給的是一個不完整的制度,黑市這回事學校也有責任 09/30 01:33
KarateWu:我走錯版了嗎?......XD 09/30 04:18
justplay:未看先推火箭隊~~~ 09/30 08:39
kijken:請問那要拿給任課教師簽名嗎?? 09/30 12:53
kijken:推錯= = 09/30 12:53
Matoi:純對第一段的回應是,如果肯認哈伯瑪斯的行動溝通理論,那在 10/01 23:20
Matoi:此的討論作為互動並非全然無法改變內在價值觀及其判斷 10/01 23:21
Matoi:但若您真是以信仰高度來闡釋上述各篇想法,那就真的徒呼負負 10/01 23:22
Matoi:絲毫無任何討論空間。而您的價值判斷我是贊同第一三點的。 10/01 23:23
Matoi:至於第二點則是因為當公平只能尋求次佳時,至少還保有形式 10/01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