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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sephtyw (JosephWang)》之銘言: : ※ 引述《chichiot (童蒙心成長工作室)》之銘言: : : 若說到效率,不想上課的人退選,讓想上課的人選課,比私下交易買賣更有效率。 : 如果「想上課的人很多」,但是「決定誰可以加選的方法」是亂數做決定, : 那加選上的人不見得是最需要的人,只不過是運氣好的人。 : 這可是很沒有效率的喔! : 也因此才有許多老師會採用「大三大四優先」或「輔系雙主修優先」的辦法來篩選。 : 希望讓更需要的同學選到課。 : 當然,那樣的辦法並不見得有效率,因為一個想轉系的大一學生, : 他可能比那些「修好玩」的大四學生更需要選到某些課程。 : 因此,「大x優先」的辦法也並不完美。 : 但是,單純地「不想上課的人退選,讓想上課的人選課」的效率性, : 如果連「大x優先」這種不完美的制度都比不上,那為什麼會「顯然地」 : 比「私下交易買賣」更有效率呢? 若不上那堂課,退選就好了,加選方式可以許多種, 但重點在於不上那堂課,學生能做的該是退掉,而不是可以選擇賣掉。 選課制度的目的並非在於「為了有效率」, 所以我自始至終談的都不是「什麼方式最有效率」。 想請問這位老師,選課與教育的目的在哪裡? 而再怎麼樣,也一定比私相授受與買賣課程來得有效率, 課程「流標」怎麼辦?若一個人選了幾堂課最後再來通通拋售或退選嗎? 其實,最有效率的方式是退選課程讓學校自己來競標, 反正同學都要賣掉,那學校自己統一價格把課程「買回」嘛!還可以杜絕亂喊價~ 在傅鐘辦個競標會,我保證一個下午就把全校課程拍賣光光了。 : : 第二個是:任何經濟理論裡面,包不包括拿國家與學校的資源, : : 可以無償無風險僅因機運選上的課拿來「轉賣」? : 每個人所承受的「遺產(或負債)」,就是「無償無風險僅因機運而得到」的。 : 好像還沒有一個經濟理論說「遺產不可以轉賣」, : 因為是「無償無風險僅因機運而得到」的。 : (好啦!我承認我把共產主義者那套「打土豪分土地」排除了啦!) 不該說「遺產」,而應該說是「繼承」,還涉及家庭制度與人倫及稅務問題, 各國對於繼承的事項莫衷一是,哪能用經濟理論一概而論? 若你不拋棄,除了可能要課稅, 後續自然會有風險,有可能有隱藏債務或責任跑出來。 況且財產是一種「所有物」,請問老師,電腦初選而來的上課權是「所有物」嗎? 那如果選上的同學正好出了意外,這個「財產」可以作為遺產給爸媽嗎? 拿典型的財產來比較,基本上是錯誤的,不用說遺產取得方式與選課不同, 更不用說這並未符合我說的前提「拿國家與學校的資源」,也並非無風險, 況且教育權是受保障的。 : 每個人所擁有的「天賦」,也是「無償無風險僅因機運而得到」的。 : 也沒有一個經濟理論是說「你的天賦不能拿來為公司老闆賣命賺更多薪水, : 因為你的天賦是無償無風險僅因機運而得到的。」 : 因此,經濟理論沒有規定「無償無風險僅因機運而得到」的東西不能轉賣。 以上,還是沒有舉出「拿國家與學校的資源無償無風險而得的課程」 課程不是「財產」,不是財物,為什麼要一直拿財產轉移的觀念來論述? : (當然,「應不應該轉賣」這個「規範性(normative)」的問題,不是不能討論, : 只是經濟理論學比較不願意討論,可能要在經濟學之父──倫理學裡面討論。) 現在本來就是在討論應不應該,既然經濟理論不太願意討論應不應該這回事, 那麼是否可以停止以經濟理論討論選課制度了? 或是,請用倫理學來討論? 經濟理論是一種科學,但不代表經濟理論可以解釋世間一切狀況與法度。 : : 第三個是:為什麼學生在花了學費或學分費後,需要花額外的金錢在交易課程上? : 為什麼學生在花費了學費或學分費後,需要花費額外的金錢在「住宿」上? : 因為你比那些住家裡的學生享受了更多的資源。 : 同樣地,正如某些學院的學費比其他學院貴(因為他們有實驗儀器等費用), 是呀,所以一開始就已經交了比別人貴的價錢了,您自己都這樣說了。 : 如果某些學生享受比別人「更好」的課程,為什麼「不需要」花額外的金錢? : 難道這樣就比較公平嗎? 那麼,為什麼第一階段選上的學生就不用多負擔「更好」的課程費用? 還是因為他們機運比較好,所以可以榮登「免費」寶座? 再者,什麼叫做「更好」?比較多人爭破頭的課程就叫做「更好」? 老師近年學術著作多的叫做更好? 那是不是應該在校務會議上掀起一陣腥風血雨, 讓老師們自相殘殺後規定出誰的課程價格比較高,然後再讓學生黑市去買賣? 還有,若課程規定要60個人,現在只有50人選課,結果這個課程不如預期的好, 既然「沒有那麼好」,那教授是不是該退錢? 那說「5人開課」,結果現在只有「3個人」選課,開不了課, 害我排擠到選其他課的選擇,那開課教授要不要賠錢? 還有,若學校老師開的課程「不好」,或是被鑑定為不適任教師, 或是連續三年沒有獲得優良教師,那老師可否被罰錢?該被趕出校園? 學生是否可以教比較少的學費? 若學生試聽後不滿意而退選,那是否該有個補償學生的制度? 搞到最後,那為什麼學校不自己賣? : : 不過我想問最後一句話:你不上那堂課,為何你不退選,而用賣出? : 如果我很博愛,希望全台大最需要這堂課的同學來上,而不是那些想混學分的, : 「直接退選」是最糟的方法,因為退選之後誰選上完全是亂數決定。 : 好歹也先「面試」一下,不是能夠稍微把關一下嗎? : 當然,面試也可以被唬過去,因此也不完美,但是比「直接退選」好一些。 : 不過,既然「直接退選」比面試還糟糕,就別怪有人不願意「直接退選」, 不上這堂課退選,還要面試?啊,現在連退選的自由都不給了嗎? : 「只好」忍痛採去「賣出」之類的方法了。 原來拿一個不費成本不擔風險也預備退掉的上課權來賣出這麼委屈啊! : 以此淺見,謹供參考。 以前的制度本來就是在選課之後,若有退選或有名額,或是老師願意加收, 老師可以選擇幫學生加簽或不加簽。 這是我目前覺得最有效率與兼顧實際的方式,而不是使用黑市。 但我的本意不在於討論用什麼方式加選最有效率,所以這部分我不提太多意見。 請仍舊針對「選上的課應不應該拿來私相授受(包括買賣)」的部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1.197.130
lemondrink:同學也太兇了吧.... 09/29 13:07
chichiot:哪一句話很兇? 09/29 13:09
chichiot:我去改掉~ 09/29 13:09
lemondrink:有點酸啦@@ 09/29 13:11
chichiot:很酸嗎?:p先不說這個,l大你上面那篇寫得真好!^^ 09/29 13:12
chichiot:J老師確實沒有考慮到手段正當與否的問題。 09/29 13:14
chichiot:其實有一點我不太想談,最終還是要回復到課程本身品質與 09/29 13:15
chichiot:考量學生課程需求,但那已經是後話了。 09/29 13:16
※ 編輯: chichiot 來自: 59.121.200.103 (09/29 17:32)
endlesschaos:可不可以是討論之後的結果 不應該在前提就被拿來使用 09/29 19:01
chichiot:你要討論嗎?來吧。 09/29 19:38
chichiot:還是要討論「我們的文到底是不是在討論」的這個本身?:p 09/29 19:39
chichiot:我覺得這些都是討論後的結果,你覺得不是,還是你要討論 09/29 19:39
chichiot:「這些文是否都為討論後的結果」?XD 09/29 19:39
chichiot:還是你要討論「你這篇文根本就沒有討論可不可以」? 09/29 19:44
chichiot:可不可以早就已經討論過了,否則就不會有這篇回文。 09/29 19:44
chichiot:一整串都是在討論可不可以~~還是你只是想找我聊天? 09/29 19:53
endlesschaos:「學生能做的該是退掉,而不是可以選擇賣掉。」這是 09/29 21:38
endlesschaos:你在第二行就講的話 我指的意思是不應該在判斷交易到 09/29 21:38
endlesschaos:底可不可行之前就先下論斷「學生不可以這樣」另外太 09/29 21:39
endlesschaos:針鋒相對的口氣 只會讓我更想找你聊天而已XD 09/29 21:39
chichiot:理由前篇已經敘述過,若你有興趣請爬文,這是bbs基本禮貌 09/29 2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