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kipeco:除了行文方式有些情緒外...內容及論理相當的棒! 09/30 20:31
※ 引述《josephtyw (JosephWang)》之銘言:
: ※ 引述《lemondrink (the Apprentice)》之銘言:
: : 我認為你本段混淆了「效率」(efficiency)與「公平」(equity)的概念
: : 大四需要畢業學分,大一需要修某些學分以利轉系
: : 他們都同時「需要」一塊經濟大餅的某個東西。問題是,這塊餅應該切開分給誰?
: : 有關這樣的爭執,應該是一種對於「公平」的訴求
: : 我知道經濟學上習慣用equity,但我更傾向用fairness來指涉這個想法
: 剩下一個選課名額,但是兩個人都需要,這只是說明「選課資源稀少」,
: 還沒有牽涉到公平的問題。
: 表面上來看,兩個人的「需要」沒辦法比較,但是其實是可以的:
: 只要有一個人願意犧牲某些其他的權益來換取選到這門課的權利,
: 但另一個人不願意,我們就能夠判斷出來第一個人「比較需要」。
這樣的回答很漂亮,但感覺充其量純屬經濟學教科書版本的答案。
這裡犧牲的是等量的權益?還是相較於其稟賦相同百分比的權益?
限定在貨幣價值衡量?還是願意思考藉由其他價值衡量的可能性?
白話點簡單設例的話,家財萬貫者願意犧牲一萬元選王教授您的實驗經濟學
跟要靠就學貸款的一般子弟「只能」願意犧牲一百元相比,誰比較需要呢?
: 這裡可以不涉及金錢,甚至不需要是虛擬貨幣。
: 舉例來說,我們可以讓每位同學把一門課列為「我最需要的課程」,
: 搶課時,當一位同學把該課列為「最需要」,但是另一位同學沒有的時候,
: 我們就能夠判別第一個人「比較需要」,因為他放棄了『把別門課列為
: 「最需要」的機會』。
這裡橫豎怎麼看都僅係扁平化需求的面向,
終究是得回到以虛擬貨幣甚至金錢衡量的準則罷了。
: 回到大四vs.大一的問題,如果有人大四了,「非選到這門課不可」,
: 那他自然會願意放棄更多權益(把這門課列為「最需要」)來選這門課。
: 如果有人大一要轉系,但是不一定非要選到這門課,反正來日方長,
: 那他自然不會願意放棄更多權益(例如:把這門課列為「最需要」)。
: 有些人大四比大一需要,也有些人大一比大四需要,
: 單純地說「大x優先」自然不能照顧到每個人的狀況,
: 但是觀察每個同學「願意放棄什麼」來選課,就能夠判斷了。
同意『單純地說「大x優先」自然不能照顧到每個人的狀況』這一句
然而對於觀察願意放棄什麼便能判斷此句仍持保留態度。
理由同上,這同樣只是扁平化、同質化了需求面向,
單純以「願意放棄什麼」來判斷並非必然錯誤,
但同一門課從大一到大四可能對其需求的原因各不相同
縱認需求可同質化「以便分析」,但在課程瞭解存有資訊不對稱之情形下
我相當懷疑現行的選課制度能夠真實呈現出堪作比較之機會成本。
機制設計若能這麼順利按理論達成,還需要搞啥總統制、內閣制、雙首長制呢?
: : 同時你也混淆了「效率」(effciency)與「效益」(utility)兩者
: : 就我的理解,你想論證的是:
: : 讓想選課的人選課,所能達成的效益 >>> 退選讓選課系統重新以規則篩選
: : 至於想選課的人如何選到那門課,
: : 他用的是什麼手段,你不在乎,這樣嗎?
: : 我認為,這樣的想法,隱含了一種將效益最大化的想法
: : 為了追求效益的最大化,
: : 而讓效益最大化的「目的」合理化了「手段」,這樣對嗎?
: 這裡本來就是討論「選課制度」的設計,例如允不允許私下交易。
: 因此,本來就是就「不同的制度」來討論,不涉及對制度的道德判斷。
: 我可以有我先驗對某些制度的喜好,但是在這裡討論因為不同人可能有不同的偏好,
: 因此我暫時放下這些個人的喜好,單單從比較不同制度的Pareto efficiency著手。
: 如果你要「先驗地」認為某些制度(手段)比其他制度(手段)好,藉此區分效率與效益,
: 那請先說出你的先驗假設。
: 另外,「手段」本身本來就是會影響「效益」,因此,即使是最單純的效益極大化,
: 還是不可能不在乎手段。
: 舉例來說,如果台大初選改成人工選課、先交先選,那初選當天肯定大排長龍,
: 甚至有人會想要漏夜排隊。但是「漏夜排隊」這種手段,沒有對任何人的效益有幫助,
: 是極大的浪費。因此,任何效益極大化的制度設計者都不會認為這種制度值得鼓勵。
雖然這樣講似乎有些不太禮貌,但還是請您先注意,
這裡不是王教授您的經濟學原理課堂。
經濟學用的Pareto improvement並非舉世所有人都要俯首接受的第一準則。
有些人的字典式偏好就是以平等為首時,這樣丟出一段討論只是雞同鴨講。
我認為您應先說明這僅屬經濟學理論範疇內最廣為接受的critirion為宜,
免得可能會有人認為您是在作邏輯上恆真的真理陳述句。
另就您舉的例子來說,漏夜排隊對於時間成本相對較低、本身稟賦亦少的學生來說
真沒有任何效益可言嗎?選課可交易之制度恕我直言,
敢情基本上對本身先天資源充足的學生大為有利吧?
: : 台大是國立大學,
: : 台大吸引人的地方就在於學費便宜、又號稱他提供了最好的教育
: : 政府之所以成立國立大學,不就是一種社會福利嗎?
: 根據wikipedia對social welfare的定義:
: A social welfare provision refers to any program which seeks to provide a
: minimum level of income, service or other support for many marginalized
: groups such as the poor, elderly, and disabled people.
: 因此,國立大學並不是社會福利的一種。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三章第五節教育文化與增修條文第十條,
若要目的性解釋,國家對高等教育所提供的資源又源何不算社會福利?
在同樣脈絡的定義下進行討論固然重要,
但講白點,為什麼非要照您的或wiki的定義來走?
法律學背景、社會學背景甚或教育背景下可能各有其定義,
為何不是您去瞭解、進入別人的先驗假設而只是丟出一段wiki,
究竟想說明什麼呢?權威效應?
: : 選到課卻又想要退選的人,他不應該把原本屬於「每個人」的機會,
: : 退還給選課系統,
: : 為什麼不該退還?又為什麼「可以」賣了?
: : 那原本就是公共財呢。
: 這裡本來就是討論選課制度的設計。
: 因此,本來就是比較不同的制度。
: 如果您對特定選課制度有偏好,請說明你的先驗假設和理由,不然我們很難討論。
: 另外,根據wikipedia,「公共財」的定義是:
: http://en.wikipedia.org/wiki/Public_goods
: 課程有容量限制,並非上述定義的公共財。
: (如果您有其他定義請先說明,以免雞同鴨講。)
: : 經濟學或許解釋了人類行為的原因,
: : 然而本系列討論的,原本就是「應不應該轉賣」的「應然問題」
: : 人類行為的原因可以被解釋,
: : 並不代表,
: : 因為可以被解釋,他就是合理的。
: : 一個生長在墨西哥貧民窟的殺人犯,
: : 他的犯罪行為或許是可以被解釋的、甚或被同情的,
: : 但難道「可以被解釋」就蘊涵了「他殺人犯罪」的正當性嗎?
: : 同樣地,解釋了這些賣課同學的行為,就蘊涵了賣課的正當性嗎?
: 當我們能夠解釋在某些制度下,人們對制度的反應,
: 我們就能夠評估制度的好壞。
: 現行的制度讓同學有賣課的「空間」,卻又禁止交易,這只是鼓勵黑市而已。
: 因此,這不是一個好的制度。
: 如果您真的認為應該杜絕黑市,那就應該要在避免在制度設計上留下「賣課空間」。
這裡其實似乎有一個思考上的分歧點:
您認為選上的課為可以交易之商品,故為何不可交易?
但許多人反對的原因在於不認為課程本身屬於可交易之商品,
充其量是表彰其具有接近某類知識的權利。
當然這裡可能涉及反對者本身之倫理學或道德理念即是。
好比器官買賣或複製人,就即期「效益」上為何不可開放市場?不可生產?
但現實中卻有千絲百縷交錯糾結的利害關係及宗教等因素要作考量
您的後文提到:
「這裡討論的並不是教育的目的,而是討論一個「選課塞車」的問題如何解決。
因此,不管你認為選課或教育的目的是什麼,都還是必須面對某些課塞爆的問題。」
然而現實上卻難以在不論及這些目的的情況下來面對。
若前提已將教育當作可供交易的商品,OK,
那用貨幣價值反應真實需求確是新古典經濟學一脈的SOP(標準程序)。
但若前提認為教育係屬在法律及社會學脈絡下的廣義社會福利,
應賦予與個人稟賦多寡無關、平等接近之資源時,討論黑市就顯得奇怪了。
當然要論現實的話,自社會主義國家其歷史觀之,黑市確實未嘗真正禁絕。
但若要以此推論甚至證成此類交易之正當性,似仍有所不足。
也請不要拿美國啦、史丹佛等校直接來當例子,
雖然本校追求卓越前進百大,也不代表世界只存在這一種邏輯運作之合理性。
: : 你前面提過,「好」與「不好」是規範性的(normative),那是倫理學的領域,
: : 很不幸地,倫理學總是如此essentially contested
: : 比如說,
: : 要如何去界定一門課「好」或「不好」呢?
: : 又要從誰的觀點去界定呢?
: : 既然無從界定好與不好--憑什麼某門課的代價,就是要花比較多錢?
: : 此外,每個老師都花時間教課備課,
: : 難道真的有老師會自願承認,其他老師的課真的比他的課更值錢嗎?
: 這裡的「更好」有加引號,就單純指「熱門的課」。
: 沒有超過容量的課程沒有稀少性的問題,大家都選得到。
: : 又要問一個經典問題,
: : 一門課程帶給學生的收穫是無形的,
: : 真的可以用金錢去衡量所謂「課程」這種抽象的東西嗎?
: 我不能代替別人決定他們的收穫能不能用金錢衡量。
: 但是我可以從他們「願不願意犧牲其他權益來換取選課」來間接推論。
: : 我認為所有引發爭議的點,在於公平問題 (fairness)
: : 有關於課程的這塊大餅要怎麼分才公平。
: 在各式各樣的公平標準下,其實還是有一些「共識」存在的,比如說:
: 再「公平」的標準,也不會認為應該故意把每個人都分發到他的第二志願,
: 把每一個人的第一志願都分給別人。(因為可以把大家都重新分發,大家都更好。)
: 在這樣的「共識」下,還是有一些東西可以不涉及公平來討論。
: 「賣課空間」就是一個這樣的問題:「有人拿到他不想要的課、有人想要課沒選到」。
: 因此,一個制度一方面出現許多「賣課空間」,又禁止交易,這只是讓黑市盛行。
: 如果你認為交易沒什麼不對,直接允許交易就能解決問題。
: 如果你認為交易有問題,那就應該思考如何減少「一開始的賣課空間」。
: 光是大喊「禁止交易」是最糟的做法,因為既沒有解決「賣課空間」的問題,
: 那些真想交易的人還是會找黑市。
: : 這方面,還牽涉到很多學生無法解決的問題,
: : 比如說,最直接的原因,課程需求遠遠大於供給,為什麼?
: : 學校是否開設了過多性質類似的系所?是否招收了太多學生?
: : 或系所沒有足夠經費聘請老師來教授各類基礎課程?
: : 學校的通識學分規定、系所的學分規定是否間接了引發這些衝突?
: : 這些制度層面的問題,直接影響了人在制度底下的行為與決策。
: : 我們只能期望,有朝一日這種供需不均的制度能夠改善,
: : 否則情況還是持續。兩系大戰、賣課行為未來還是會發生。
: 這是另一個問題:如何把餅作大。
: 這涉及老師開課、學校排課的制度設計問題,學生們目前能夠使力有限,
: 因為目前教育經費分配的制度讓學校只需要照顧到「教育部官員」的需要,
: 而非「在學學生」的需要。有興趣可以另外討論。
: 以此淺見,謹供參考。
在此或有另外一個解決的思考面向:
顯然課程大綱的設計只填補了一部份資訊不對稱造成的pooling equilibrium,
如何讓選了某門課的學生在瞭解該門課的內容外,
一方面讓其明白該門課的時間價值。
(舉例來說修了財務管理後可以在以後幫助我考某些證照或國家考試、
修了個經可以幫助我考研究所等,雖然最後都會在高點重修一次就是XD)
另一方面重新設計教學評鑑系統與透明化,
使其機制至少較現在更能有效去主觀化地呈現教學面貌。
當然,這可能又是另外一個更大更複雜的討論即是。
※ 編輯: Matoi 來自: 140.112.4.235 (09/29 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