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mondrink (the Appren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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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公告] 敬告各位想轉讓修課的同學
時間Mon Sep 29 11:44:39 2008
※ 引述《josephtyw (JosephWang)》之銘言:
: 如果「想上課的人很多」,但是「決定誰可以加選的方法」是亂數做決定,
: 那加選上的人不見得是最需要的人,只不過是運氣好的人。
: 這可是很沒有效率的喔!
: 也因此才有許多老師會採用「大三大四優先」或「輔系雙主修優先」的辦法來篩選。
: 希望讓更需要的同學選到課。
: 當然,那樣的辦法並不見得有效率,因為一個想轉系的大一學生,
: 他可能比那些「修好玩」的大四學生更需要選到某些課程。
: 因此,「大x優先」的辦法也並不完美。
: 但是,單純地「不想上課的人退選,讓想上課的人選課」的效率性,
: 如果連「大x優先」這種不完美的制度都比不上,那為什麼會「顯然地」
: 比「私下交易買賣」更有效率呢?
我認為你本段混淆了「效率」(efficiency)與「公平」(equity)的概念
大四需要畢業學分,大一需要修某些學分以利轉系
他們都同時「需要」一塊經濟大餅的某個東西。問題是,這塊餅應該切開分給誰?
有關這樣的爭執,應該是一種對於「公平」的訴求
我知道經濟學上習慣用equity,但我更傾向用fairness來指涉這個想法
同時你也混淆了「效率」(effciency)與「效益」(utility)兩者
就我的理解,你想論證的是:
讓想選課的人選課,所能達成的效益 >>> 退選讓選課系統重新以規則篩選
至於想選課的人如何選到那門課,
他用的是什麼手段,你不在乎,這樣嗎?
我認為,這樣的想法,隱含了一種將效益最大化的想法
為了追求效益的最大化,
而讓效益最大化的「目的」合理化了「手段」,這樣對嗎?
台大是國立大學,
台大吸引人的地方就在於學費便宜、又號稱他提供了最好的教育
政府之所以成立國立大學,不就是一種社會福利嗎?
假使今天用新台幣賣課已經被合法化了
如果某甲家中窮困,他已經辦了助貸,還半工半讀付自己的生活費
他好需要選到經原,可是他沒錢買到經原這門課,
因為經原這門課在學期初「課比士」拍賣會中,被賣到了新台幣二十萬!
他根本沒錢買,只好眼睜睜的看到經原這門課被別人買走,
他沒有選課的權利。這樣很公平嗎?
這些賣課的人,等於是透過某種機率因素
取得了某些他以為他「擁有」的東西,然後賣出
重點是,那並不是「他的」東西,那是「所有人」的東西
國立大學是政府辦的,大家都有繳稅,大家也都繳了學費,
用人民的稅收付老師薪水、維持這所學校
「教育」應該是屬於每一個有繳稅的公民,
他不應該是屬於某些人,還是出於某種幸運,所取得的財產
如果選課系統作為一個「政府」、一個「公權力」
你不能用效益最大化的觀點來論證說,
選到課卻又想要退選的人,他不應該把原本屬於「每個人」的機會,
退還給選課系統,
為什麼不該退還?又為什麼「可以」賣了?
那原本就是公共財呢。
: 每個人所承受的「遺產(或負債)」,就是「無償無風險僅因機運而得到」的。
: 好像還沒有一個經濟理論說「遺產不可以轉賣」,
: 因為是「無償無風險僅因機運而得到」的。
: (好啦!我承認我把共產主義者那套「打土豪分土地」排除了啦!)
: 每個人所擁有的「天賦」,也是「無償無風險僅因機運而得到」的。
: 也沒有一個經濟理論是說「你的天賦不能拿來為公司老闆賣命賺更多薪水,
: 因為你的天賦是無償無風險僅因機運而得到的。」
: 因此,經濟理論沒有規定「無償無風險僅因機運而得到」的東西不能轉賣。
: (當然,「應不應該轉賣」這個「規範性(normative)」的問題,不是不能討論,
: 只是經濟理論學比較不願意討論,可能要在經濟學之父──倫理學裡面討論。)
本段混淆了天賦與後天的努力
財產權之所以被保護,是出於希望鼓勵每個人拼命工作的因素
他原意並不是要保護,某些天賦異稟的人
也不是要保護,某些因為好運氣而得到一利益的人
此外,沒有人規定遺產不可以轉賣,
但遺產稅和贈與稅其實都不輕,
可能因國情有所不同,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各國皆有。
各國都有遺產稅制度,某種程度表達了各地不約而同地不太認可這種
「無償無風險僅因機運而得到」的東西。
經濟學或許解釋了人類行為的原因,
然而本系列討論的,原本就是「應不應該轉賣」的「應然問題」
人類行為的原因可以被解釋,
並不代表,
因為可以被解釋,他就是合理的。
一個生長在墨西哥貧民窟的殺人犯,
他的犯罪行為或許是可以被解釋的、甚或被同情的,
但難道「可以被解釋」就蘊涵了「他殺人犯罪」的正當性嗎?
同樣地,解釋了這些賣課同學的行為,就蘊涵了賣課的正當性嗎?
: : 第三個是:為什麼學生在花了學費或學分費後,需要花額外的金錢在交易課程上?
: 為什麼學生在花費了學費或學分費後,需要花費額外的金錢在「住宿」上?
: 因為你比那些住家裡的學生享受了更多的資源。
: 同樣地,正如某些學院的學費比其他學院貴(因為他們有實驗儀器等費用),
: 如果某些學生享受比別人「更好」的課程,為什麼「不需要」花額外的金錢?
: 難道這樣就比較公平嗎?
你前面提過,「好」與「不好」是規範性的(normative),那是倫理學的領域,
很不幸地,倫理學總是如此essentially contested
比如說,
要如何去界定一門課「好」或「不好」呢?
又要從誰的觀點去界定呢?
既然無從界定好與不好--憑什麼某門課的代價,就是要花比較多錢?
此外,每個老師都花時間教課備課,
難道真的有老師會自願承認,其他老師的課真的比他的課更值錢嗎?
又要問一個經典問題,
一門課程帶給學生的收穫是無形的,
真的可以用金錢去衡量所謂「課程」這種抽象的東西嗎?
對想賣課的人,其實他沒什麼損失,他大概是翻本賺了不少
反正他衡量之後,發現自己不需要那門課
(或說是在金錢與課程之間,他發現把課程拿去換新台幣對他有比較大的效益)
所以他才想退,並做出了「賣課」這個決策。
但是,
一、他並不真的「擁有」那門課。
二、如果他想退選,表示那門課對他而言和對想選課的同學而言
是價值不對稱的。
: : 不過我想問最後一句話:你不上那堂課,為何你不退選,而用賣出?
: 如果我很博愛,希望全台大最需
: 要這堂課的同學來上,而不是那些想混學分的,
: 「直接退選」是最糟的方法,因為退選之後誰選上完全是亂數決定。
: 好歹也先「面試」一下,不是能夠稍微把關一下嗎?
: 當然,面試也可以被唬過去,因此也不完美,但是比「直接退選」好一些。
: 不過,既然「直接退選」比面試還糟糕,就別怪有人不願意「直接退選」,
: 「只好」忍痛採去「賣出」之類的方法了。
依據本段,我理解到老師你想說的論證是:
考量到效益的問題,「直接退選」是最糟的方法
你認為,考量到所有人的福祉(well-being),
直接退選是最糟糕的。
然而,
考量到效率的問題,其實並不見得。
考量到
效率,其實「直接退選」是最快的,
因為已經把所有的決策權,都還給了選課系統,
假如A要賣課給B,
A和B必須私下洽談、議價、並且要在某個時間內規避選課系統,
以避免選課系統還正常運作的時候,把A退選的課直接分配給了其他人,
而沒有在A退課的同時讓B選上。
我認為所有引發爭議的點,在於公平問題 (fairness)
有關於課程的這塊大餅要怎麼分才公平。
這方面,還牽涉到很多學生無法解決的問題,
比如說,最直接的原因,課程需求遠遠大於供給,為什麼?
學校是否開設了過多性質類似的系所?是否招收了太多學生?
或系所沒有足夠經費聘請老師來教授各類基礎課程?
學校的通識學分規定、系所的學分規定是否間接了引發這些衝突?
這些制度層面的問題,直接影響了人在制度底下的行為與決策。
我們只能期望,有朝一日這種供需不均的制度能夠改善,
否則情況還是持續。兩系大戰、賣課行為未來還是會發生。
: 以此淺見,謹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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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ustplay:其實把課程loading 加大也會讓需求減少XD 09/29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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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turttle:"本系列討論的,原本就是「應不應該轉賣」的「應然問題" 09/29 13:09
→ tturttle:這句話點出使用倫理學 而不單是用經濟學來思考這個問題 09/29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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