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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sephtyw (JosephWang)》之銘言: : 如果「想上課的人很多」,但是「決定誰可以加選的方法」是亂數做決定, : 那加選上的人不見得是最需要的人,只不過是運氣好的人。 : 這可是很沒有效率的喔! : 也因此才有許多老師會採用「大三大四優先」或「輔系雙主修優先」的辦法來篩選。 : 希望讓更需要的同學選到課。 : 當然,那樣的辦法並不見得有效率,因為一個想轉系的大一學生, : 他可能比那些「修好玩」的大四學生更需要選到某些課程。 : 因此,「大x優先」的辦法也並不完美。 : 但是,單純地「不想上課的人退選,讓想上課的人選課」的效率性, : 如果連「大x優先」這種不完美的制度都比不上,那為什麼會「顯然地」 : 比「私下交易買賣」更有效率呢? 我認為你本段混淆了「效率」(efficiency)與「公平」(equity)的概念 大四需要畢業學分,大一需要修某些學分以利轉系 他們都同時「需要」一塊經濟大餅的某個東西。問題是,這塊餅應該切開分給誰? 有關這樣的爭執,應該是一種對於「公平」的訴求 我知道經濟學上習慣用equity,但我更傾向用fairness來指涉這個想法 同時你也混淆了「效率」(effciency)與「效益」(utility)兩者 就我的理解,你想論證的是: 讓想選課的人選課,所能達成的效益 >>> 退選讓選課系統重新以規則篩選 至於想選課的人如何選到那門課, 他用的是什麼手段,你不在乎,這樣嗎? 我認為,這樣的想法,隱含了一種將效益最大化的想法 為了追求效益的最大化, 而讓效益最大化的「目的」合理化了「手段」,這樣對嗎? 台大是國立大學, 台大吸引人的地方就在於學費便宜、又號稱他提供了最好的教育 政府之所以成立國立大學,不就是一種社會福利嗎? 假使今天用新台幣賣課已經被合法化了 如果某甲家中窮困,他已經辦了助貸,還半工半讀付自己的生活費 他好需要選到經原,可是他沒錢買到經原這門課, 因為經原這門課在學期初「課比士」拍賣會中,被賣到了新台幣二十萬! 他根本沒錢買,只好眼睜睜的看到經原這門課被別人買走, 他沒有選課的權利。這樣很公平嗎? 這些賣課的人,等於是透過某種機率因素 取得了某些他以為他「擁有」的東西,然後賣出 重點是,那並不是「他的」東西,那是「所有人」的東西 國立大學是政府辦的,大家都有繳稅,大家也都繳了學費, 用人民的稅收付老師薪水、維持這所學校 「教育」應該是屬於每一個有繳稅的公民, 他不應該是屬於某些人,還是出於某種幸運,所取得的財產 如果選課系統作為一個「政府」、一個「公權力」 你不能用效益最大化的觀點來論證說, 選到課卻又想要退選的人,他不應該把原本屬於「每個人」的機會, 退還給選課系統, 為什麼不該退還?又為什麼「可以」賣了? 那原本就是公共財呢。 : 每個人所承受的「遺產(或負債)」,就是「無償無風險僅因機運而得到」的。 : 好像還沒有一個經濟理論說「遺產不可以轉賣」, : 因為是「無償無風險僅因機運而得到」的。 : (好啦!我承認我把共產主義者那套「打土豪分土地」排除了啦!) : 每個人所擁有的「天賦」,也是「無償無風險僅因機運而得到」的。 : 也沒有一個經濟理論是說「你的天賦不能拿來為公司老闆賣命賺更多薪水, : 因為你的天賦是無償無風險僅因機運而得到的。」 : 因此,經濟理論沒有規定「無償無風險僅因機運而得到」的東西不能轉賣。 : (當然,「應不應該轉賣」這個「規範性(normative)」的問題,不是不能討論, : 只是經濟理論學比較不願意討論,可能要在經濟學之父──倫理學裡面討論。) 本段混淆了天賦與後天的努力 財產權之所以被保護,是出於希望鼓勵每個人拼命工作的因素 他原意並不是要保護,某些天賦異稟的人 也不是要保護,某些因為好運氣而得到一利益的人 此外,沒有人規定遺產不可以轉賣, 但遺產稅和贈與稅其實都不輕, 可能因國情有所不同,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各國皆有。 各國都有遺產稅制度,某種程度表達了各地不約而同地不太認可這種 「無償無風險僅因機運而得到」的東西。 經濟學或許解釋了人類行為的原因, 然而本系列討論的,原本就是「應不應該轉賣」的「應然問題」 人類行為的原因可以被解釋, 並不代表, 因為可以被解釋,他就是合理的。 一個生長在墨西哥貧民窟的殺人犯, 他的犯罪行為或許是可以被解釋的、甚或被同情的, 但難道「可以被解釋」就蘊涵了「他殺人犯罪」的正當性嗎? 同樣地,解釋了這些賣課同學的行為,就蘊涵了賣課的正當性嗎? : : 第三個是:為什麼學生在花了學費或學分費後,需要花額外的金錢在交易課程上? : 為什麼學生在花費了學費或學分費後,需要花費額外的金錢在「住宿」上? : 因為你比那些住家裡的學生享受了更多的資源。 : 同樣地,正如某些學院的學費比其他學院貴(因為他們有實驗儀器等費用), : 如果某些學生享受比別人「更好」的課程,為什麼「不需要」花額外的金錢? : 難道這樣就比較公平嗎? 你前面提過,「好」與「不好」是規範性的(normative),那是倫理學的領域, 很不幸地,倫理學總是如此essentially contested 比如說, 要如何去界定一門課「好」或「不好」呢? 又要從誰的觀點去界定呢? 既然無從界定好與不好--憑什麼某門課的代價,就是要花比較多錢? 此外,每個老師都花時間教課備課, 難道真的有老師會自願承認,其他老師的課真的比他的課更值錢嗎? 又要問一個經典問題, 一門課程帶給學生的收穫是無形的, 真的可以用金錢去衡量所謂「課程」這種抽象的東西嗎? 對想賣課的人,其實他沒什麼損失,他大概是翻本賺了不少 反正他衡量之後,發現自己不需要那門課 (或說是在金錢與課程之間,他發現把課程拿去換新台幣對他有比較大的效益) 所以他才想退,並做出了「賣課」這個決策。 但是, 一、他並不真的「擁有」那門課。 二、如果他想退選,表示那門課對他而言和對想選課的同學而言 是價值不對稱的。 : : 不過我想問最後一句話:你不上那堂課,為何你不退選,而用賣出? : 如果我很博愛,希望全台大最需 : 要這堂課的同學來上,而不是那些想混學分的, : 「直接退選」是最糟的方法,因為退選之後誰選上完全是亂數決定。 : 好歹也先「面試」一下,不是能夠稍微把關一下嗎? : 當然,面試也可以被唬過去,因此也不完美,但是比「直接退選」好一些。 : 不過,既然「直接退選」比面試還糟糕,就別怪有人不願意「直接退選」, : 「只好」忍痛採去「賣出」之類的方法了。 依據本段,我理解到老師你想說的論證是: 考量到效益的問題,「直接退選」是最糟的方法 你認為,考量到所有人的福祉(well-being), 直接退選是最糟糕的。 然而,考量到效率的問題,其實並不見得。 考量到效率,其實「直接退選」是最快的, 因為已經把所有的決策權,都還給了選課系統, 假如A要賣課給B, A和B必須私下洽談、議價、並且要在某個時間內規避選課系統, 以避免選課系統還正常運作的時候,把A退選的課直接分配給了其他人, 而沒有在A退課的同時讓B選上。 我認為所有引發爭議的點,在於公平問題 (fairness) 有關於課程的這塊大餅要怎麼分才公平。 這方面,還牽涉到很多學生無法解決的問題, 比如說,最直接的原因,課程需求遠遠大於供給,為什麼? 學校是否開設了過多性質類似的系所?是否招收了太多學生? 或系所沒有足夠經費聘請老師來教授各類基礎課程? 學校的通識學分規定、系所的學分規定是否間接了引發這些衝突? 這些制度層面的問題,直接影響了人在制度底下的行為與決策。 我們只能期望,有朝一日這種供需不均的制度能夠改善, 否則情況還是持續。兩系大戰、賣課行為未來還是會發生。 : 以此淺見,謹供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7.41
DKing:好文推~~ 09/29 11:48
lee2324:耶~專有名詞看不太懂 09/29 11:52
FallenAllen:josepgtyw談的效率:http://0rz.tw/6a3Dr 09/29 11:53
Matoi:幫補血 09/29 11:54
Tienlao:推一個 09/29 11:59
TOOYA:會搶破頭的幾乎都是一學期來上兩三次+班平均85up的涼課 09/29 12:11
DKing:推樓上XDDD 09/29 12:12
TOOYA:要解決這個問題 就是1.多開幾門涼課 2.每門課都當10%以上 09/29 12:12
TOOYA:既不用增加老師 也不需要增添經費 問題輕鬆解決 09/29 12:13
IAvAI:推這篇^^ 雖然有些東西我不是全部瞭解 但我覺得有時候關於道 09/29 12:26
IAvAI:德的問題 不能全用效益等方式為基礎來理解 09/29 12:27
justplay:其實把課程loading 加大也會讓需求減少XD 09/29 12:37
donkilling:^^ 09/29 12:41
tturttle:"本系列討論的,原本就是「應不應該轉賣」的「應然問題" 09/29 13:09
tturttle:這句話點出使用倫理學 而不單是用經濟學來思考這個問題 09/29 13:10
tturttle:我覺得這篇文章說得很不錯 09/29 13:11
chichiot:推~ 09/29 13:13
ceru:推這篇~ 09/29 13:43
dn96:推 09/29 17:25
※ 編輯: lemondrink 來自: 140.112.4.234 (09/30 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