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zhan:感謝你 強者 220.139.81.5 02/25
※ 引述《azhan (掰掰演劇社社長)》之銘言:
: 請問一下陳虹如和林明仁的經濟學甲
: 兩位教授如何??
: 評分方式以及上課內容
: 如果要修整學期的經濟學
: 但這學期先去修半的
: 那還要補嗎??
: 如果要 怎麼補阿
經濟學甲上下(3,3)有兩堂實習,上學期上個經,下學期上總經
經濟學甲(3,0)沒有實習,一個學期將經濟學帶過
所以經濟學甲應該不能抵經濟學甲上/下吧
其實經濟學甲應該叫丙,經濟學乙(通識)應改叫丁吧 =.=
如果要輔系經濟的話:
「經濟學原理與實習一(二)」可用下列方式替代:
一、本系教師所開「經濟學甲上(下)」另加「加修科目」1學分。
二、本系教師所開「經濟學乙上(下)」另加「加修科目」2學分。
三、本系教師所開「經濟學甲」或「經濟學乙」為原學系必修課,或曾修習外系教師所開全學年6學分之經濟學課程上(下)學期者,可以「加修科目」4學分替代。
四、本系教師所開經濟學甲(3,0)另加「加修科目」5學分亦可替代一學年之「經濟學原理與實習」。
「加修科目」之選擇範圍為本系教師所開之所有課程(課號303、323開頭者,通識科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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