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一學年度修課:
94上
δ 課程大概內容
債法各論,老師上了買賣、租賃、保證、贈與、承攬、人事保證
Ω 私心推薦指數(以五分計) ★★★★★
五顆星
η 上課用書(影印講義或是指定教科書)
上課沒有特別用書
μ 上課方式(投影片、團體討論、老師教學風格)
老師很重視案例,上課會以案例去帶法條,解釋的很清楚。
我覺得老師對學生很好,很用心,剛開始上他的課很累,但習慣了就好。
除了上課之外,老師還另外請了一個助教幫我們上實例演習,收穫也很多。
σ 評分方式(給分甜嗎?是紮實分?)
基本上上課認真的話,給分應該算不錯吧,我有8開頭的分數。
ρ 考題型式、作業方式
只有期末考,三題實例題,可以附判例六法。
有作業,可交可不交,老師說交了會加分。
作業有兩題:
1. 墾丁車城孤島事件:
因颱風沖毀橋樑,在新橋尚未蓋好或蓋好尚未驗收之時,又再次為另一個颱風所
沖毀,此時承攬人仍須承擔所有之風險(報酬),是否合理?試具理由以說明之。
2. 美國Palsgraf案件(相當因果關係與預見可能性)之心得報告。
ω 其它(是否注重出席率?如果為外系選修,需先有什麼基礎較好嗎?老師個性?
是否加簽?嚴禁遲到等…)
不點名,遲到無所謂。
外系選修情況我比較不瞭解,但至少應該修過民總、債總。
Ψ 總結
老師的教法剛開始我真的很不習慣,因為他會一直丟判例給我們,並請班代
去找他上課說過的判例EMAIL給大家,感覺超有壓力的,不過習慣就好。
我現在覺得給老師教是很幸福的事情喔!上老師的課得到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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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eveno 來自: 211.20.177.117 (01/27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