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rrester (rest)
看板NTUcourse
標題Re: 如果修夜間部的課
時間Wed Aug 14 11:57:44 2002
第三條 本校各學系所學生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夜修:
一、學士學位班之應屆畢業生因重修或補修科目與其必修科目上課時間衝突
者。
二、轉學(系)生因補修之必修科目與其必修科目上課時間衝突者。
三、修習輔系、雙主修或學程,其應加修之必修科目與原系必修科目上課時
間衝突者。
四、原必修科目停開且各學院未開設該課程而應補修該科目者。
五、其他情況特殊者或研究生因修習外語或學士學位班課程經專案簽請教務
長核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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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看第三條的規定
只有符合這五款情形之一者 學校才會讓你夜修的
若你是符合前四款之一 那註冊組就可自行准你申請夜修
而第五款的情況特殊者 註冊組無能力決定可否准你夜修
你要先到註冊組拿夜修申請單 填具申請夜修理由
在第三階段加退選期間 拿去請教務長簽名同意
一般來說 教務長同意的機會比零高不了多少
不過現在新換了一位教務長 不知作風如何
如果你想試一試的話 申請夜修理由寫越詳細越多越好 看看能不能打動他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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