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擋修規定 本系87年6月23日系務會議通過微積分乙(三學分 講演四小時),上不及格者 ,下不得修習;微積分甲(四學分 講演四小時)及微積分乙(三學分 講演三 小時),無擋修規定 from info.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