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alance7 (寢友共用代號)》之銘言:
: 3.如果系內有條規定:
: 超修之通識課程,不計入選修學分
: 如果我的選課單上有通識課程
: 而且總學分達到30學分必須超修
: 那是不是我超修的科目填我選的非通識課程(超修是不是可以決定選課單的科目?)
: 那我的通識這時不在超修科目之列 是不是就可計入選修?
所謂的 超修之通識課程 的『超修』
應該不是『每學期修超過25學分』的那個超修,
而是指『學校規定通識共要修12學分 而你修的通識合計超過12學分』吧,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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