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第二階段(科目加退)分發步驟:
只處理有人數限制課程,以流水號為處理順序。
新登記人數超過課程所剩名額時, 依下述規則:
必修科目:依身分別(本系所或雙主修優先,輔系次優, 其它學生最後)、年級高低、
教學意見調查填答率高低為選取順序。
選修科目:依教學意見調查填答率高低、年級高低為選取順序。
年級分類
┌────┬───────────┬───────────┬──┬──┐
│ 課程 │ 第一優先 │ 第二優先 │第三│第四│
├────┼───────────┼───────────┼──┼──┤
│教育學程│大四、碩二、博二及以上│大二、大三、碩一、博一│其它│ │
├────┼───────────┼───────────┼──┼──┤
│其它課程│大四、碩二、博二及以上│大三、碩一、博一 │大二│大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