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修習範圍
(一)、學士班學生 ─ 必須按照本學系本年級課程表,先將必修課程選齊,
再選選修課程。
※共同必修科目各領域之全年課程,必須有一科全年修習及格,
始認定為修畢該領域應修學分數。
※通識課程:請詳閱「通識課程選課注意事項」之規定。
※學士班學生應依其「入學學年度」之「必修科目及學分表」及「應修科目及學分表」
為標準修習課程。但下列學生例外:
轉學生、降級轉系學生:應依轉入年級學生之入學學年度為標準。
入學之當年度第一學期即辦理休學者:應依其復學學年度為標準。
(請參考網址htp://info.ntu.edu.tw/,點選「課程」、「各系所必修課程查詢」)
(二)、研究所學生 ─ 應依其「入學學年度」按該系所規定之必修科目表,將必修課程
選齊,再遵照指導教授及所長之指導,選擇選修課程,
其選修範圍如次︰
碩士班 ─ 各研究所及學士班高年級課程(U字頭編號)與碩士班課程(M字頭編號)。
博士班 ─ 各研究所及學士班高年級課程(U字頭編號)與碩士班課程(M字頭編號)
,以及博士班課程(D字頭編號)。
(三)、研究生修習學士班開設之課程,成績及格者給予學分,惟是否計入應修最低畢業
學分數內,由各所自行決定。
(四)、原則上,學士班學生不得修習碩士班(M字頭)的課程,碩士班學生不得修習博士
班(D字頭)課程;初選時會加以擋修;然鑑於成績優良學生的需要,
得經由任課教師暨系主任核准後,於加退選時再行選修。
(五)、91學年度起入學之學士班學生,除已核定免修進階英語課程或已修習進階
英語一、二及格者外,均可上網報名參加本校委託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
於5或6月份舉辦之英語中高級檢定測驗,
其成績將作為二年級進階英語課程編班或免修之依據。
(六)、其他有關課程規定,應照本校教務章則及相關教育法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