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是否可提供臺大同學轉作其他非營利用途?(須保留原作者 ID)
(是/否/其他條件):是
哪一學年度修課:95上(2006-2007)
ψ 授課教師 (若為多人合授請寫開課教師,以方便收錄)
郭振恭
δ 課程大概內容
綜合民事實體法與程序法來解決身分法案例。
Ω 私心推薦指數(以五分計) ★★★★★
五顆星。
η 上課用書(影印講義或是指定教科書)
沒有特別指定書,老師會印很多題目給大家,每堂解一兩題。
參考書的話就是各身法法教科書、民事訴訟法和強制執行法教科書吧。
μ 上課方式(投影片、團體討論、老師教學風格)
老師先講解一部份題目,剩下的給同學任選一題上台報告並交一份書面,
約一兩千字即可。也可以不報告,沒有硬性要求。
σ 評分方式(給分甜嗎?是紮實分?)
應該是扎實分吧。老師開學時說有交報告就有八十分,
但事實證明沒這回事。
ρ 考題型式、作業方式
只有期末考,解實例題。考完會立刻檢討,不敢面對真相的話也可以先走。
報告部分如上述。
ω 其它(是否注重出席率?如果為外系選修,需先有什麼基礎較好嗎?老師個性?
加簽習慣?嚴禁遲到等…)
建議有民事訴訟法基礎再來選這門課,否則會有點吃力,分數也不會太好。
如果只有修過身分法,而沒修過民訴或強執的同學不建議修。
似乎是無限加簽,以致於教室擠爆。
老師幽默風趣人很好,常常講些實務經驗,大部分還滿好笑的。
不過上課時會遲到,下課時間也會拖到,
若很在意是否準時上下課的話也不建議修。
不會點名。
Ψ 總結
這門課比當初想像的還深入許多,本來以為只是單純的身分法解題練習,
修了才發現要用到很多程序法的知識,對一個民訴強執很爛的學生來說真
是一大打擊啊,尤其在檢討期末考的時候更是令人覺得自己會被當。不過
老師是好人,應該不太容易被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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