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otomoz (呆呆)
看板NTUcourse
標題[評價] 98-2 蔡明誠 專利法
時間Tue Jul 13 21:16:15 2010
※ 本文是否可提供臺大同學轉作其他非營利用途?(須保留原作者 ID)
(是/否/其他條件):
是
哪一學年度修課:
98-2
ψ 授課教師 (若為多人合授請寫開課教師,以方便收錄)
法律系 蔡明誠 教授
δ 課程大概內容
專利法的基本概念,配合大量的實例加以解說,
主要集中在專利要件(專利三性)的說明;
不過顧及到本課程相當受到全校各系同學的愛戴,
並不會深入觸及到一些較偏向抽象法學概念的鑽研.
以現行法規及實務累積的判決為基礎,依課程網頁的課綱,做全面性的解說.
Ω 私心推薦指數(以五分計) ★★★★★
★★★★★
但是衷心推薦需有強調幾點,首先,法律畢竟是門專業學科,
最好不要單純看到專利很有興趣,就拿它來當第一門接觸法律的科目,
不然除非很有慧根,否則即便老師如何顧念,
聽課還是會很辛苦,考試也會不知從何回答起.
再者,這門課畢竟是專利法,不是專利實務,不過專利真正的"眉角",
並不在專利法的法典上,而是在專利說明書的撰寫與
專利侵害鑑定與爭訟救濟這些專利實務操作上.
所以這門課只能幫修課的人建構一個專利法規制度的基本遊戲規則,
但是專利實務的主戰場,其實並不是這門課有限的時間能夠充分說明的.
有志於專利一途的同學,這門課只能當作入門打底的基礎,
後面的路還很漫長,(而且能在學校修到都要感動這些老師的佛心,
到外面去學這些東西,就可以感受到什麼叫做知識"有價")
η 上課用書(影印講義或是指定教科書)
上課老師會提供"分量龐大"的講義,
不過之所以龐大是因為老師補充了大量的案例,
就本課程而言,講義的內容已經算是相當充實.
老師額外補充了許多參考資料,可以以上課講授的東西為基礎,往外自行學習.
課外自行看的部分,以個人的經驗,
可以從經濟部智財局那一大套智慧財產學院培訓教材的薄薄藍皮書入手,
頁數不多而且都有著重的重點.
如果是要準備國家考試的話,請自動將基礎目標改成智財局網站上,
那一整堆印起來分量可以砸死人的手冊,內容相當豐富,
配合大量案例解說實務上的見解與標準.
μ 上課方式(投影片、團體討論、老師教學風格)
口述加版書,這門課不太會就細節深入鑽研,
所以大致上會在一些重點提示過後,就往下一個標題通關.
老師素有"微笑老蔡"的稱號,待人非常和善客氣,
而且也很樂意和修課同學討論,常常下課後都會被同學抓住問問題.
有心想多學一點的同學,需要多利用這些機會從老師身上
把上課沒時間提的東西挖出來.
σ 評分方式(給分甜嗎?是紮實分?)
老師的給分一樣會讓同學"微笑"的,不是一門刁難同學的課,
要拿到學分並不太難,不過高分的話,因為寫心得的人不很認真,
分數顯示他期末考前操作棄保把這門課輕輕放下,是很北七的事情,
(雖然平衡兼顧各課來說,可能也算得上是一種"智慧的選擇").
ρ 考題型式、作業方式
就期末考一張申論題,沒有作業,
據說往年期末考前還會劃重點,不過今年沒有就是了.
ω 其它(是否注重出席率?如果為外系選修,需先有什麼基礎較好嗎?老師個性?
加簽習慣?嚴禁遲到等…)
不重出席率,加簽也幾乎都不刁(今年好像有考慮到教室容納名額的限制)
這門課本身有很多外系的來修,但是一如前面的說明,
其實不太建議零基礎選修,雖然這門課不刁難,
但是修課總是希望能在舊有的基礎上再帶一些東西走.
因此最好還是有法學緒論或是民法概要,類似這種通篇的基礎在,
不會與很多法律名詞來這堂課作第一次的親密接觸是比較好的.
另外有一些相關聯但更好入門的課,比如說謝銘洋老師的智財導,
也很推薦在這門課之前先修過,這樣在修這門課時應該會更有"感覺"
Ψ 總結
這篇其實也是讀到煩躁時的產物.....XD
平心而論,這門課修課的負擔非常之輕,
而且老實地說這門課是作者修來充學分的(遮臉),
但是真的就專利學習的角度來說,專利這種東西,有很多活生生的,實務的技術,
某種程度就如同資工系會有的老生常談,
"教室裡永遠學不會coding",同樣的,如果都只從教室和書本上去認識專利,
可能一輩子都很難弄懂專利說明書上的那些眉角.
有志於此道的同學,應該將這門課程當作是一個入門的引子,
裡面是金礦,是寶山,只待有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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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52.7
推 louis123321:我是民法概要跟專利法一起修 感覺還不錯 07/13 22:38
→ louis123321:不過我還是很想知道那些拿九十的人案例怎麼寫的~~~ 07/13 22:39
→ Kiotomoz:疑,不是只是舊法合於適用/合於實用擺放位置的問題嗎@@? 07/13 23:26
→ Kiotomoz:雖是說講實用新型實用新型,不過實用性判決中解釋的要求, 07/13 23:31
→ Kiotomoz:超過可供產業上利用的標準,而有判斷到市場價值的問題,實 07/13 23:32
→ Kiotomoz:際上這個要件應該是相當寬鬆而任意的才對. 07/13 23:33
→ Kiotomoz:不過這只是私見/愚見/拙見.................(逃) 07/13 2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