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dfg1232005 (我是潛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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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評價]101-2 林彩瑜 貿易、投資與公共衛生專題一
時間Fri Aug 16 11:30:0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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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 A58 普通心理學丙 林以正 (看完後請用ctrl+y刪除這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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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其他條件):
是
哪一學年度修課:
101-2
ψ 授課教師 (若為多人合授請寫開課教師,以方便收錄)
林彩瑜
λ 開課系所與授課對象 (是否為必修或通識課 / 內容是否與某些背景相關)
法研所(偏向國際法組方向的課程)
δ 課程大概內容
本課程分成三個部分:
第一個部分是老師講授WTO與WHO的基礎架構
(前一個月左右 老師用另外一門課WTO法的投影片作輔助)
第二個部分是每周指定論文閱讀與輪流做摘要
(本學期主要討論菸草管制的貿易法議題>>投資議題牽涉得不多)
指定論文目錄:(本學期主要研究FCTC架構的菸草管制議題)
1.Obijiofor Aginam, Health or Trade? A Critique of Contemporary
Approaches to Global Health Diplomacy
2.David P. Fidler, The Challenges of Global Health Governance
3.Allyn L. Taylor, An International Regulatory Strategy for
Global Tobacco Control
4.Andrew Mitchell & Tania Voon, Regulating Tobacco Flavors:
Implications of WTO Law
5.Tsai-yu Lin, Exploring A Modest Balance for Trade in Tobacco,
Anti-tobacco Smuggling and Health Concerns in Light of the
Dominican Republic –Cigarettes Case
6.Tsai-yu Lin, Addressing the Issue of Trade in Services and
Public Health in the Case of Tobacco: Are the FCTC Restrictions
on Tobacco Advertising Inconsistent with the GATS?
7.Christoph Schreuer Investments,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8.Tania Voon & Andrew Mitchell, Time to Quit? Assessing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laims Against Plain Tobacco
Packaging in Australia
9.Daniel Gervais, Analysis of the Compatibility of Certain
Tobacco Product Packaging Rules with the TRIPS Agreement and
the Paris Convention
10.amie Strawbridge, Cigarettes, TPP, and the Wisdom of
Product‐Specific Rules in Trade Deals
第三個部份是請其他專家演講
(本學期邀請了中研院的研究員吳全峰 主題是電子香菸的健康人權議題)
Ω 私心推薦指數(以五分計) ★★★★★
因人而異
η 上課用書(影印講義或是指定教科書)
無指定教科書(每周須閱讀指定英文論文)
μ 上課方式(投影片、團體討論、老師教學風格)
標準法研所上課方式:
前一個月由老師講授基礎架構
之後每周同學輪流報告指定論文的摘要
且每周須有一位同學擔任該報告的提問人
期末繳交研究報告(字數限定6000~8000)
σ 評分方式(給分甜嗎?是紮實分?)
成績與投入程度具有合理關聯性
ρ 考題型式、作業方式
無考試 輪流報告指定論文的摘要 期末繳交報告
ω 其它(是否注重出席率?如果為外系選修,需先有什麼基礎較好嗎?老師個性?
加簽習慣?嚴禁遲到等…)
老師對出席率沒有刻意強調
修課基礎:理論上沒有
註:本人為全班唯一的科法所 且大學為經濟系(無公共衛生基礎)
若把課程定性的話
本課程應該屬於公共衛生與國際法兩個領域的綜合研討課程
儘管課程名稱有投資兩個字
但其實國際投資法的相關議題著墨程度不高
Ψ 總結
分成兩部分:第一部分談論修課有無基礎問題
第二部分談論老師的特點
(一)本課程主要學生為法研所國際法組學生
因此本課程主要針對具備國際法基礎的人開設的
但是不代表不具基礎的同學無法修課程
(本人就是一個例子)
理由如下:
我的論文方向不是國際法領域
當初修課動機純粹是好奇心>>感覺國際衛生法的議題滿有趣的
至於為何沒基礎也能修課?
原因在於老師第一個月會介紹WTO與WHO的架構
因此不用擔心無法銜接
再來是法律英文論文的書寫方式通常都是從基本觀念談起
因此能夠從零開始
當然 從零開始跟有國際法基礎的人相比 學習所得還是有差距
國際法的特性為需要對整體國際法體系有宏觀瞭解
且於個別案例適用需要大量的法律解釋去解決上位國際法過於抽象的問題
因此
無國際法基礎者 會有見樹不見林的問題(但不影響到本課程的進入狀況)
所以有無基礎的差異 主要影響在於對該知識議題分析的深度與廣度而已
(二)當然老師人很好>>這樣說法太抽象了吧?
主要這樣說的原因表現在老師對於非專攻本領域學生的態度
簡單來說
老師能因材施教
因為本人無公共衛生與國際法背景
且我的關注焦點
比較放在經濟管制的議題
因此我的期末報告
希望能寫經濟管制的議題
後來老師因為我的經濟系背景
讓我自由發揮
所以我的期末報告就討論電子香菸的經濟管制議題
綜上所述
老師是一個有耐心的人
(因為我無基礎 會常問老師很基本的國際法知識)
且老師也算滿開放的
能接受我從不同的經濟學方法論談論法律議題
也能接受我的研究論文沒有很多的法解釋學
而是用法律政策(legal policy)作為研究主軸
附註:本門課其實滿適合公共衛生背景的來修課
因為我相信法律人與公衛人的對話應該會很精彩
特別是牽涉到菸草管制這樣的高度爭議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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