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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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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體制的分類>{
<總統制> {
特徵 => 行政權及立法權分立
e.g. => 美國
}
<內閣制> {
特徵 => 「國會至上」,行政權與立法權合而為一
e.g. => 英國、日本、德國。
}
<雙首長制> {
特徵 => 國家元首是由全國公民直接投票產生, 負責國家基本秩序的大政方針
內閣的總理及各部會首長必須對國會負責, 擔負其他層面的行政工作
e.g. => 法國、芬蘭。
}
}
<我國憲政體制的問題> {
傾向 => 雙首長制
缺點 => {
1 => 總統權力、責任及角色在憲法的規範不夠明確,
2 => 行政權的割裂 {
1 => 行政權由國家元首及閣揆分裂,
2 => 憲法規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惟我國總統及行政院長各自掌有部分實質權限
},
3 => 行政首長權責不明 {
1 => 總統及閣揆何者須向國會負責不易設計
2 => 行政院長產生係由總統提名任命,立法院則可經由不信任投票倒閣;
行政院既向總統負責,又向立法院負責,總統則不必向立法院負責。
3 => 行政院長是否是國家「最高行政首長」,未有明確定位。
},
4 => 朝野政黨缺乏互信,
5 => 在野黨缺乏政治倫理,
6 => "朝小野大"的國會結構:
}
}
<民主政治內涵>
1. 人民主權
* 直接民權 ( 公投, 公民複決 )
* 委託方式
* 監督方式 ( 政黨, 輿論, 任期, 司法制度 )
2. 政治平等
* 公民權平等
* 機會平等
* 法律平等
3. 大眾諮商
4. 多數決定
<德國>
* { 民族, 民主, 經濟, 國際 } => 兩德統一
* { 選舉制度 => { 雙軌投票 -> 席次分散 },
選舉行為 => { 分裂投票(交叉投票) } }
=> 無法產生多數黨
=> 產生聯合內閣
* {
政黨運作 : 傳統上會形成兩大黨對抗 ( 基民 <-> 社民 ),
制度設計 : 建設性的不信任投票
} => 讓聯合閣穩定
<新加坡> {
制度 => 內閣制,
元首 => 總統,
內閣 => 多數黨組閣,
國會 => 一黨獨大,
選制 => [
單一選區,
集選區 ( 保護少數族群, 且對人民行動黨有利 )
],
}
人民行動黨勝選原因
* 長期執政
* 人民要求穩定
* 反對黨不團結
* 反對黨沒有好政策
<法國>
法國與台灣比較 {
制度 => {
法 => 雙首長制,
台 => 好像雙首長制
},
選舉 => {
法 => 兩輪投票,
台 => 一次投票
}
權力 => {
總統解散國會的權力 => {
法 => 法國總統可以主動解散國會重行選舉,
台 => 須在國會提出倒閣(對內閣的不信任案)之後才可以解散國會,
屬於被動的權力
},
國會 => {
法 => 無任命內閣同意權 ,
台 => 同
},
}
}
法國總統權力
* 主持國際會議
* 部會間會議
* 解散國會
* 緊急命令權
* 覆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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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linux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