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llua7877 ( )
看板NTUcourse
標題Re: [評價] 控訴劣質外聘教師 江才健
時間Wed Feb 11 22:59:54 2009
※ 引述《Demolisher (發石車)》之銘言:
: ※ 引述《Killua7877 ( )》之銘言:
: : 上課風格是老師自己的自由 有問題可以自己問
: : 不喜歡大不了就退選或停修嘛
: 你可在course版回10000篇
: : 醜話說在前面 要是拿不出確切證據 恐怕可以算是毀謗了
: : 從頭到尾都你在說 信件也只附上老師的一封回信
: : (甚至無從證實是否被你斷章取義過的)
: 所以我有必要回妳嗎?
可是你還是回啦(._.?)
: : 老實說啦 單看你貼出來的那封信
: : 就推翻了你所謂的"老師不予以回應"的論點
: 你也看看信件日期 5月期末成績出來了?
誰說爭成績一定要等期末成績出來
: 哪邊是寫回應成績
你連個完整的信都沒有
誰知道是不是你自己漏看了或沒看懂??
: : ^^^^^^^^^^^^^^^^^^^^^^ 同樣 證據呢??
: 你去評議會查看看是誰贏的多阿
真有趣
所以如果一個律師承辦的案件幾乎都勝訴
那敗訴的案件就是法庭不公??
還是說一個罪刑不常成立
就代表有成立的在審判上都是有問題的??
: : 一個不確定前提是否存在的假設 基本上是沒辦法探討可信度的
: : 同上 你這一篇也都是你自己主觀+情緒化的論調
: : 事實是要證據的 不是你說的算
: 論調一定是主觀的
: 要證據? 你不信我還能怎樣
你連證據都還沒拿出來呢同學~你怎麼知道我信不信??
: : 至少把你的信和老師的信(完整版)都貼出來吧
: : 斷章取義誰不會??
: : 真的要說的話 單看老師這一段回覆
: : 我會猜測是你自己不服從老師的給分標準
: : 寫信嗆老師或跟他坳又失敗
: : 才會挾怨報復上來毀謗老師╮(-﹏-")╭
: : 總之 要別人認同你之前 先把確切證據拿出來吧
: 你亂猜是你的事
那你何必大費周章回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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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 \( ̄ε(
# ̄\)
☆╰╮o( ̄皿 ̄///)
你的腦袋裡到底裝什麼東西啊?!
冰淇淋!!! <( ̄▽ ̄
※)> Σ(○□ ○" )
???!!!
還會隨心情╰(≡﹏≡
※)╮ (
〒)§
喂? 119嗎? 這裡有笨蛋...
變換口味喔~ ψaibaa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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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8.4
推 liberating:我說同學 那你又幹嘛開新文回他 02/11 23:01
→ payeah:別跟沒證據的起舞了 02/11 23:01
推 forFriend:看了6篇還是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02/11 23:03
→ Killua7877:應ph大的要求 為避免板主負擔 此篇會在23:15自動消失 02/11 23:04
→ phage17:謝啦 02/11 23:05
→ littleant:三樓中肯╮(╯▽╰)/ 02/11 23:08
推 laito:起文者本身愛吵又不說清楚,不懂要表達啥,邏輯跟表達能力喪失 02/11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