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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emolisher (發石車)》之銘言: : ※ 引述《Killua7877 ( )》之銘言: : : 上課風格是老師自己的自由 有問題可以自己問 : : 不喜歡大不了就退選或停修嘛 : 你可在course版回10000篇 : : 醜話說在前面 要是拿不出確切證據 恐怕可以算是毀謗了 : : 從頭到尾都你在說 信件也只附上老師的一封回信 : : (甚至無從證實是否被你斷章取義過的) : 所以我有必要回妳嗎? 可是你還是回啦(._.?) : : 老實說啦 單看你貼出來的那封信 : : 就推翻了你所謂的"老師不予以回應"的論點 : 你也看看信件日期 5月期末成績出來了? 誰說爭成績一定要等期末成績出來 : 哪邊是寫回應成績 你連個完整的信都沒有 誰知道是不是你自己漏看了或沒看懂?? : : ^^^^^^^^^^^^^^^^^^^^^^ 同樣 證據呢?? : 你去評議會查看看是誰贏的多阿 真有趣 所以如果一個律師承辦的案件幾乎都勝訴 那敗訴的案件就是法庭不公?? 還是說一個罪刑不常成立 就代表有成立的在審判上都是有問題的?? : : 一個不確定前提是否存在的假設 基本上是沒辦法探討可信度的 : : 同上 你這一篇也都是你自己主觀+情緒化的論調 : : 事實是要證據的 不是你說的算 : 論調一定是主觀的 : 要證據? 你不信我還能怎樣 你連證據都還沒拿出來呢同學~你怎麼知道我信不信?? : : 至少把你的信和老師的信(完整版)都貼出來吧 : : 斷章取義誰不會?? : : 真的要說的話 單看老師這一段回覆 : : 我會猜測是你自己不服從老師的給分標準 : : 寫信嗆老師或跟他坳又失敗 : : 才會挾怨報復上來毀謗老師╮(-﹏-")╭ : : 總之 要別人認同你之前 先把確切證據拿出來吧 : 你亂猜是你的事 那你何必大費周章回我呢~ -- 噗~~~~~~~~ \( ̄ε(# ̄\)╰╮o( ̄皿 ̄///) 你的腦袋裡到底裝什麼東西啊?! 冰淇淋!!! <( ̄▽ ̄)> Σ(○□ ○" ) ???!!! 還會隨心情╰(≡﹏≡)╮ ( 喂? 119嗎? 這裡有笨蛋... 變換口味喔~ ψaibaaik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8.4
liberating:我說同學 那你又幹嘛開新文回他 02/11 23:01
payeah:別跟沒證據的起舞了 02/11 23:01
forFriend:看了6篇還是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02/11 23:03
Killua7877:應ph大的要求 為避免板主負擔 此篇會在23:15自動消失 02/11 23:04
phage17:謝啦 02/11 23:05
littleant:三樓中肯╮(╯▽╰)/ 02/11 23:08
laito:起文者本身愛吵又不說清楚,不懂要表達啥,邏輯跟表達能力喪失 02/11 23:12